生态和社会 生态和社会
以下是引用这篇文章的既定格式:
Hiedanp��,j . 2013。制度上的不适应:芬兰狼政策的法律与习惯。生态和社会18(1): 24。
http://dx.doi.org/10.5751/ES-05302-180124
研究,一部分的特别功能推动进化?对社会生态系统研究与适应性管理的制度适合性概念的潜力与局限性的批判性探索

制度不适应:芬兰狼政策的法律与习惯

1芬兰狩猎和渔业研究所

摘要

芬兰一直致力于制定和实施有关国家灰狼的政策。犬属红斑狼疮人口)。似乎在进行了重大的制度调整以改善对狼的保护之后,狼的数量实际上已经减少了。这需要一个解释。我对制度适宜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在古典制度经济学和实用主义的基础上。我将运用查尔斯·s·皮尔斯的习惯概念、范畴理论和规范科学的思想。来自芬兰西南部的案例研究表明,如果制度设计者能够解决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情感、思维和行动习惯,这些习惯构成了问题的情境和潜在的解决方案,那么制度契合的关键条件将更加切实,更容易识别和处理。只要政策调整是被动的和强迫性的,而不是建立在整个认知共同体合理参与习惯的打破和习惯养成的基础上,政策就很可能失败。
关键词:灰狼(犬属红斑狼疮);习惯;机构配合;机构;政策;实用主义

介绍

芬兰一直在努力制定和实施有关国家狼数量的政策。灰狼的出现(犬属红斑狼疮)是一个相当奇特的环境问题,因为它长达100年的濒临灭绝意味着它看起来像是外来入侵者,但实际上是该地区的原生生物。1995年芬兰加入欧盟,开启了大型食肉动物政策的新时代。狼受到了欧盟栖息地指令的严格保护。此外,在进行了重大的制度调整以改善对狼的保护之后,狼的数量实际上有所下降(图1)。这需要一个解释。

图1显示,欧盟前的狼政策并不能增强狼种群的生存能力。人口规模在20世纪90年代末有所下降;因此,欧盟委员会发起了侵权诉讼(2001年),迫使芬兰改善对大型食肉动物的保护。作为野生动物管理局对侵权程序的反应的一部分,芬兰采取了迄今为止前所未有的行动,让公众参与到狼的政策制定中来。芬兰根据在芬兰各地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公开听证会(比西和库尔基2008年)制定了狼管理计划(管理2005年)。在此期间,狼的数量增加了。

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将此案上诉至欧洲法院(ECJ)。委员会声称(1)芬兰狼的保护状况不佳;(2)芬兰没有遵守严格保护原则;(3)芬兰没有充分探索可行的替代狼捕食的方法来减少牲畜的损失。在对这些指控进行调查后,法院于2007年6月作出判决。芬兰在其中一项指控(2项)中有过错,但其他两项指控(1,3项)没有过错。法院命令芬兰政府纠正未能对狼提供严格保护的做法。在其他两个方面,芬兰的狼政策符合《栖息地指令》(欧洲法院2007年,Hiedanpää和布罗姆利2011年)。

2008年,芬兰狼的数量估计约为200只(1995年为130-140只)。人口向芬兰西部扩散并增加。然而,自2008年以来,其数量有所下降。目前,估计冬季狼群数量约为120-135只(2013年冬季估计)。在芬兰,狼的数量明显减少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非法捕杀狼。据芬兰狩猎和渔业研究所(RKTL)称,它们的消失没有生物学上的原因;狍和驼鹿的种群足够密集,没有致命疾病的迹象(Kojola et al. 2011)。

我将解释为什么在芬兰的狼政策背景下讨论制度的不适应是有用的。空间上的例子是Pyhäjärvi地区,该地区在2008年8月发生了100年来第一次严重的狼捕食牲畜事件。7月和8月,在Köyliö的4个牧场,有65只羊被狼杀死或致伤。Köyliö和Pöytyä这两个社区尤其让人吃惊,因为它们都有自己的狼群,Köyliö的Köyliö和Pöytyä的Yläne(见图2)。这些相对较小的社区(分别有3500和8500居民)位于芬兰南部三个主要城市坦佩雷、图尔库和波里50公里内。它是一个平坦的地区,有一个相对广阔的国有荒野区,Vaskijärvi严格的自然保护区(15公里2)和库金拉卡国家公园(Kurjenrahka National Park),以及几个大型私人庄园和许多小农场(芬兰西南部约70%的森林为私人所有,森林财产的平均规模约为30公顷)。

在借鉴Young(2002,2008)提出的拟合概念的同时,我将提供他的方法的一个变体。首先,在我的研究中,有关制度契合和相互作用的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既存在的制度安排和当地人既是问题的一部分,也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见Vatn和Vedeld 2012)。其次,不能将机构(作为潜在解决方案)和生态系统(作为潜在问题)严格分开(参见Bromley 2012)。我将以实用主义的观点为基础,提出制度契合关注习惯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特别地,fit指的是打破和养成习惯。我追随约翰·杜威,尤其是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的观点,认为制度契合度的定义比扬(2002,2008)更丰富。我的主要观点是,那些只关注改掉习惯而忽视养成习惯的政策很可能会失败。我想说的是,如果制度设计者能够处理和承认情感、行动和思维的习惯,包括他们自己的习惯,这些习惯构成了有问题的情况和潜在的解决方案,那么制度契合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容易识别和处理。

理论导航

是什么机构?

根据最习惯的定义,制度是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制度可能是通过制裁、激励、未明确的传统、习俗和道德规范来执行的明确规则。这条推理路线遵循了新制度主义,例如Douglass C. North(2005)和Oliver Williamson(1996)(关于旧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见Rutherford 1994)。这一定义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作为个人行为的外部约束。制度通过强制实现某些总体目标来指导和稳定个人行动,并提供实现这些目标的更实际的手段(激励和制裁)。制度构成了塑造人类互动的社会脚手架(North 2005)。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方面的挑战是,参与者是否认为这些新的设置足够有吸引力和可接受。Young(2008:21)提出了以下论点:“成功的治理系统必须建立在对现有问题特征的认识基础上,并以引入精心设计的行为机制为特色,以解决这些问题。”

制度的另一个概念是建立在约翰·Commons和托尔斯坦·凡勃伦的古典旧制度主义的基础上的,他们都遵循实用主义,特别是约翰·杜威和查尔斯·皮尔斯的制度。[1]根据这种观点,制度本身不是被遵守的规则,而是扩大、约束或解放个人行动的有序集体行动(Commons 1990)。这一经典观点不仅类似于布尔迪厄社会学,也类似于对共同进化的人类-环境交易的结构和功能的社会生态学理解(Emirbayer和Goldberg 2005, Hiedanpää等人2012,Norberg等人2008)。

在秩序是由意志创造的还是自发产生的问题上,古典制度主义有两种不同的流派。经济学家如Bromley(2006, 2008)和Vatn(2005)以及政治学家如Pierson(2006)将制度理解为有意愿的集体行动,表现为政策以及它们形成和创造个人行动理由的方式。而Hodgson(1993, 2004, 2007)则认为习惯是制度变迁中选择的单位。霍奇森认为,制度是相互作用的习惯的涌现属性,这些偶发的制度模式对个人的行动和行为造成了向下的压力。一般来说,这一推理路线也适用于后达尔文主义传统的制度和进化经济学家(Dopfer 2007, Aldrich et al. 2008)。它往往忽视目的和最终因果关系的重要性。

Peircean扩展

我的目的是延伸这些理论方向,并专注于我提出的分析差距。这些理论产生了一个分析上的分歧,结果,创造了一个黑盒子,模糊了制度适应和相互作用的本质问题。这个黑箱的存在是由于在试图理解制度设计的诞生和巩固时,他们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对正式或非正式、意志或自发、有组织或无组织品质的承诺。

我将遵循上述经典制度主义者(例如,霍奇森2010,布罗姆利2012)所采取的同样广泛的实用主义方法,但我也赞同新的制度主义者的观点,即制度构成了人类行为和互动的外部环境脚手架,即人类行为和互动是由“环境”结构和特征(如生态系统、物理基础设施、规范和规则)调节的(Clark 1997)。我将通过更深入地探讨佩尔cean关于习惯、范畴和规范科学的概念,使我的观点更清晰。我的目的是提供一个非二元论的制度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制度适合度的分析。

习惯

根据皮尔斯(CP 6.101),“生活有养成习惯的倾向。”[2]规律、连续、秩序、稳定和合理,都是这种生活总趋势的表现。尽管所有的习惯都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起作用,但它们并不是完全出于意志。皮尔斯警告我们不要把目的和有意识的目标等同起来。对他来说,“目的只是我们经验中最熟悉的最终原因的形式”(CP 1.211)。目的,即为某物而进行的活动,不过是行动的欲望,其目标从来不是具体的,而总是一般的。注意,目的、最终原因和习惯都指向潜在的未来(Hulswit 2002)。在皮尔斯看来,最终原因或目的基本上是习惯,习惯地引导过程走向最终状态。

在皮尔斯看来,这种终极方向性有一个特殊的特征:
因此,我们看到,这些原则不仅会导致习惯的建立,而且会引导习惯达到明确的目的,即消除刺激的来源。精神活动与机械活动的区别,恰恰在于根据目的的活动;我们所有欲望的一般公式可以这样理解:消除刺激。每个人都在忙着工作,以结束现在促使他工作的那种状态。1.392 (CP)
烦恼(被打扰的感觉)激励一个人通过调整行动倾向、信念和习惯来解决问题。改变习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它不仅需要动机和活动,还涉及行动发生的更广泛的环境。约翰·杜威把风俗引入了对习惯的分析中。杜威(1988:43)雄辩地定义了习惯和习惯的相互关系:“但在更大程度上,习惯的存在是因为个人在先前习惯所设定的条件下形成了个人习惯。”杜威(1988:38)继续说:“习惯在自身内部融入了一种环境。他们正在调整不仅仅是环境它”[原文中的重点]。

事实上,许多制度上的调整都失败了,因为它们的习惯、习惯环境和新推出的目标之间不太匹配。从本质上说,制度和社会变革既需要打破习惯,也需要养成习惯。制度适应是一个具体化的和合并的环境相互作用的问题。在识别这种现象时,Hukkinen(2012)将其描述为“适合于身体”。

类别

皮尔斯提供了理论和分析工具来理解什么是习惯打破和习惯养成,并解释这些现象是如何发生的。他定义了三个类别来组织对世界的描述,这里将用它们来阐述适合之间关系的更丰富的概念化:第一、第二和第三(皮尔斯1934年的《皮尔斯文集》第5卷;波特1967)。

第一是每一现象的定性方面。我们对“第一”有直接的认识;它是对符号的一种未经分析的、瞬时的、直接的感觉。“第一是存在的模式,它是这样的,肯定的,不参照任何其他事物”(CP 8.328)。正如皮尔斯进一步阐明的那样,“从不确定性的子宫中,我们必须说,根据第一的原则,会出现某种东西,我们可以称之为闪光”(CP 1.412)。“第一”不是一个实际的实体,而是只存在于译员的想象中,是假设的和可能的(Bernstein 2010, Corlée 2009)。

第二种体验是一种努力或反抗的体验。根据Peirce (CP 8.330),
[t]第二概念的类型是努力的经验,从一个目的的概念....努力这个词的存在足以证明人们认为他们有这样的想法;这就足够了。努力的经验不可能没有抵抗的经验而存在。努力只有在被反对时才是努力;没有第三个元素进入。请注意,我说的是经验,而不是感觉和努力。
在皮尔斯看来,意志总是与某物对立,在关系、干扰和斗争的领域中作出反应。

三性涉及到媒介或两件事物之间的联系。当事物或语言有某种功能时,当行为是为了某种东西而做时,第三性就出现了。根据皮尔斯的说法,“第三个是由于它所调解的事物和它所引起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形成的事物”(CP 1.356)。“一个第三是把第一与第二联系起来的东西”[在原文中强调](CP 8.331) (Misak 2004)。

现在我们可以用皮尔斯的理论来理解生命系统打破和养成习惯的倾向。习惯将过程引导到最终状态。机会和可能性朝着这些过程和最终状态的多样性发展。反应和斗争调整习惯面对干扰和赞赏的最终状态。皮尔斯的范畴理论为研究这种打破和养成习惯的普遍倾向的社会生态条件和后果提供了一个视角。就我们的目的而言,习惯是第三,努力是第二,感觉是第一。类别能够组合。努力是习惯的基本组成部分,而感觉是努力和习惯的基本组成部分。换句话说,情绪是(反应)行动的组成部分,而情绪和(反应)行动是习惯的组成部分(Potter 1967)。制度适应是愤怒和怀疑的动态结果,克服阻力以达到目的。

规范的科学

皮尔斯将他所谓的规范科学的任务描述为区分“应该是什么与不应该是什么”(CP 1.186)。规范科学也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对“目的为基本成分的某物的实现条件”的分析(CP 1.575)。伯格曼(2009:56)阐明了这个任务:“……似乎有理由认为…就对习惯的批判而言,这些范畴表现在被批判对象的层面上而不是作为科学本身的决定因素。换句话说,所有的规范性科学都与对行为的批判有关,尽管种类不同

我是这里的评论家。我探索制度条件,使各种习惯的批评成为可能。皮尔cean规范科学要求采用民族志策略。Commons(1990,参见Ramstad 1990)很清楚这一点,并建议研究人员必须把自己放在研究对象的位置上,感受人们在推理和做事情时可能的感受。关键是要理解为什么以及如何采取某些行动。换句话说,一个特定的行为为什么以及如何缓解这种感觉,消除刺激的刺激,并实现一个目的。问题不在于态度。它是关于采取了什么行动以及为这些行动给出了什么理由。批评家必须参与研究对象。批评家必须既是观察者又是参与者。 The first-, second- and third-person perspectives are intertwined. The first-person perspective refers to a feeling agent, the second-person perspective to a participant in action, and the third-person perspective to the overview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first and the second (Bohman 2001, Cooke 2006).

主要数据集来自对芬兰西南部当地人以及国家和地区野生动物管理局官员的采访。田野工作扩展到参与者在经历过狼的影响的地区的日常生活的观察。访谈范围从持续数小时的长篇主题访谈(23)到与实地调查中自发遇到的人进行简短的小型访谈(8)(关于访谈,见Kvale 1996)。采访是在2009年至2011年间进行的。这些访谈的目的是形成一种关于狼的存在如何影响农村社区和行政管理的经验形象,并使制度适应和不适应的分析成为可能(实地,见图2)。

狼在芬兰西南部的存在

感觉/第一次的习惯

让我先来探究一下突然出现的狼所引起的感受。事实上,2008年狼在人类居住区的突然出现让Pyhäjärvi地区的社区大吃一惊。大约65只羊的捕食令人震惊。这一事件让人想起了对狼的观察,对狍和其他猎物的足迹和尸体的观察,这些观察几乎持续了整整一年。在此之前,直到2008年,这种遭遇都是罕见和特殊的。狼的出现成了一种“兴奋”。一方面,这是一种美学上的兴奋,一种感受周围环境强度和质量的愉悦。另一方面,它是一种潜在的失落、威胁、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感觉。总的来说,这些感受和期望是复杂的,人们对狼感到担忧和关心。

狼介入了各种习惯的空间。它的存在强化了狼属于荒野的感觉,在那里它的活动与人类无关,而不是靠近有家庭和家畜的人类定居点。狼和人之间以及他们各自领地之间的界限,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本体论协议”,当狼的存在迹象开始出现在人类的生存空间中时,这种界限就被打破了。当然,它的领地,即使在荒野和森林深处,也包含着人类活动,例如狩猎场。正是这种进入习惯空间的越界,体现了被狼的存在所激发的感觉品质。狼属于荒野,当然不属于定居的人类空间。

狼的再次出现激活了农民的记忆。关于狼杀死人类婴儿的古老故事被一遍又一遍地讲述,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公认的狼领地的农村地区的人们。这些文化记忆重新焕发了活力,尽管现在的风俗习惯和农村日常生活习惯已经大不相同了。这种模式表明,农业习俗(文化)和它们所维持的情感习惯仍然服务于特定的,如果不是明显的,目的。农业习俗和习惯支撑着这些故事。与此类似,被称为“狼洞”的物理结构,指的是三米宽、三米深的伪装洞,用来捕捉靠近村庄的狼,又开始有了一个目的:保护人们和家畜免受狼的伤害。Köyliö的Tuiskula村向公众和媒体展示了它的四个狼洞。

习惯是一种普遍性,是表演和信仰的潜在技能,它指向所达到和所钦佩的目标。总的来说,狼的存在被认为是Pyhäjärvi地区个人和集体经验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限制因素。狼是荒野的象征,象征着威胁的可能性。在农业环境中,狼的标志传达了可能的伤害和福祉的损失。一般来说,狼的存在似乎会扰乱并激发支持习惯秩序的强烈情感。

反应/ secondness

人们通过行动来摆脱愤怒和怀疑。在Pyhäjärvi地区,人们和社区有他们特殊的反应方式和理由。

人类的安全,尤其是儿童的安全,是讨论狼的第一个要点。在2008年Köyliö遭受第一次攻击后,许多人和社区开始迅速调整他们的日常活动,采取各种方式。有些人决定不再经常在森林里散步。由于新学年即将开始,社区委员会决定安排出租车前往学校。有一个发生过掠食事件的牧场位于避暑别墅附近。居民们担心附近的牧羊牧场,因为羊会吸引狼;以前的环境福利变成了环境公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方面,狼并没有煽动愤怒或仇恨,而是担心。

生计安全是另一个问题。农场一级的预防措施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绵羊和山羊被关在里面,狗用皮带拴着。牧羊的农民避开危险的牧场,把绵羊、山羊和牛带到离家更近的地方。那年秋天晚些时候,大多数遭受了损失或面临损失威胁的农民在某些牧场上竖起了电网。2008年,栅栏材料可以从地区野生动物机构(2011年3月之前称为游戏管理区,GMD)免费订购,但围栏的人工成本没有政府补偿。一些养羊户对这一政策提出异议。另外,农林部因财政困难,无法向牧羊农户提供足够的围栏材料。总的来说,农民关心他们的生意和生计。有些人感到恼火和沮丧,因为政府的补偿是在将近一年之后才支付的,时间相差很大。 This lag placed an additional economic burden on sheep farmers. They, along with farmers in general, found the situation disturbing.

第三个问题是对已建立的知识生产过程的抵制。当地社区对官方狼群数量存在争议。有传言说Pyhäjärvi地区,特别是Pöytyä附近,被20多只狼包围了。2008年底和2009年初,当地猎人在Pöytyä组织了狼类普查,分别有25只和23只狼。芬兰狩猎和渔业研究所(RKTL)提供的官方估计表明,Pöytyä有一个领地,即一个狼群。猎人和他们的组织(芬兰猎人协会)对RKTL提供的估计没有信心,同样,RKTL的研究人员也不认为猎人的计数方法具有科学上的可靠性。猎人们感到沮丧和愤怒,因为他们的关心和努力没有被认真对待。

第四,当地人民对社会法律和行政规则的反应。越来越多的狼的存在使法律约束凸显出来。也就是说,猎人们很难理解,尽管狼群的存在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并在2008年超过了一个临界阈值,但为什么不可能杀死它们。对当地猎人来说,有关保护狼种群的规定是严格的。另一个例子更有启发性。在其中一个牧场,羊保持了宝贵的文化景观开放,因此牧羊人获得了特定的农业环境补贴。狼袭击事件发生后,区域伊利中心(经济发展、运输和环境中心)的检查员指出,牧场放牧不足,养羊的农民受到了几百欧元的罚款。放牧不足的原因,也就是狼杀死羊,并不重要。结果,挫折感和愤怒在社区中蔓延。他们对有保障的农业和安全生计的兴趣,没有官僚机构对确保狼数量的承诺那么重要。

连续性/ thirdness

习惯把感觉和努力联系在一起。如上图所示,反应是由狼的出现实例化的。这只狼扰乱了Pyhäjärvi地区的习惯空间和习惯生活。然而,有趣的是,这些反应是由制度安排、行政环境和狼的组合引发的。沮丧和愤怒加剧了人们的反应。

因此,到2009年6月,在Pyhäjärvi地区只有少量的狼的观察,而在前一年,观察持续进行。没有发生狼袭击羊或其他家畜的事件。狼走了。没有迹象表明Köyliö狼群已经掠夺了65只羊,而Pöytyä狼群的数量也大大减少了。根据RKTL的说法,消失的背后没有明显的生态原因:猎物群体,狍和驼鹿,足够密集,没有致命疾病的迹象。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狼的数量因非法捕杀而减少。

看来Pyhäjärvi地区的社区解决了他们的“狼问题”。社区实践了社会的可持续性。这种社会可持续性并不是欧盟或芬兰国家当局所希望促进的。这些地方适应性行为背后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但证据表明,这是出于对人类同胞的尊重和同情,是出于对人民权利的关注而不是狼的权利,是出于对权威机构的愤怒。非法捕杀狼的目的是保护Pyhäjärvi社区免受狼的存在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维持当地的习惯秩序。并不是所有的社区成员都致力于正式的狼政策。对狼政策的感受习惯和反应表明了这一点。反应中的消极感受可能性和消极强烈情绪并没有产生社区及其成员对政策的认同。这项政策的目的还很遥远。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社区会在另一种连续体之上使用一种连续体。 This helps to explain why communities exercised one set of practices rather than another. It also illustrates the nature of institutional “misfit”. The policy did not lead to an admired future.

建立合适的制度的困难

在芬兰西南部,狼的生存能力并没有改善。因此,2009年,欧盟委员会再次呼吁与芬兰当局就野生动物相关问题举行非正式讨论(一揽子会议)。委员会声称,芬兰在执行和执行《生境指令》方面继续存在问题。野生动物管理局承认存在这些问题,并表示将继续致力于加强保护大型食肉动物的制度建设。

清除坏习惯

芬兰政府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倾向于将制度理解为人类行为的外部约束,这是一种新的制度主义倾向(Rutherford 1994, Williamson 1996)。这种趋势在2010年秋天变得明显起来,当时农林部实施了一项法律调整,提高了杀死大型食肉动物的罚款。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丰富制度脚手架,以抑制非法狩猎。此外,在刑法中列入了一个新的刑罚类别,即严重狩猎罪。该条约于2011年4月生效。根据该法律,警方可以对嫌疑人进行远程监控,如果被定罪,将被处以4个月至4年的有期徒刑。这些制度设计建立在这样一种理念之上:在执法机制方面,惩罚的威胁是最有效的。预期这些新实施的体制限制将阻止非法杀戮;目的是为了制止一些农村代理人的坏习惯。

这些活动未必能改善体制的契合度。也就是说,消除坏习惯是一种反应性的管理活动。我们应该记住,芬兰“狼”政策的整个情绪机制都是被动的。毫无疑问,芬兰政府和委员会、狼爱好者和猎人、当地猎人和RKTL的野生动物科学之间的持续斗争表明了这一点。一位芬兰的研究狼的科学家甚至声称芬兰的狼的冲突是无法解决的,也就是说,当涉及到狼的影响时,人们没有办法解决与狼或彼此之间的问题(Bisi 2010)。事实上,根据Peircean的解释,只要游戏是在反应和斗争的平台上进行的,只要潜在的感觉习惯和习惯环境没有得到解决,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在此之前,解决方案将建立在“法律的强制”之上,即依赖于人类行为和互动的外部约束的反应性立法调整。

关注的货币

政府不仅调整了人狼互动的外部约束,也调整了野生动物政策和管理的正式框架。新的《野生动物管理法》于2011年3月生效。成立了区域野生动物机构(共15个)和区域野生动物委员会,解散了之前的区域狩猎管理区(GMD)(共15个)及其董事会。重新设计制度的目的是在野生动物官方管理和利益政治之间建立更明确的区分。区域野生动物委员会取代了GMD以前的董事会。委员会最多由10名成员组成:6名代表猎人,4名代表其他利益,如区域土地使用规划、森林所有者和交通。理事会是负责指导区域野生动物政策的散漫机构。GMD的董事会拥有真正的决策权,最显著的是关于对狼的严格保护的减损。这些决定现在由芬兰野生动物管理局做出。GMD董事会的成员是当地的地主和猎人。 There are indications that the shift of power from the regional level to the Finnish Wildlife Agency may increase the felt impotency of rural communities, including around the Pyhäjärvi area.

通过主要集中于非法捕杀狼,通过废除区域一级的实际权力,bb0含蓄和间接地表明,地方社区在某种程度上对狼的命运负有责任。政府和野生动物管理局都没有积极考虑与狼有关的社区需要和希望。换句话说,政府有忽视社区反应或负面情绪背后原因的习惯。这种习惯已经很明显地体现在政府是多么不愿意减轻狼群的存在所带来的经济和情感负担上。政府建立起来的监管机构没有破坏沮丧和愤怒的根源。它的不干涉政策意外地增加了民众的不安全感、无助感和愤怒感。政府没有为积极的秩序和增长积极设计制度。政府本身执行纪律和控制,这又是治理的反应性特征。

制定规则,而不是爱

政府的重点一直是打破习惯。政府在帮助农村社区养成习惯以适应狼的存在方面几乎没有做什么。政府没有设计机构来供奉道德和智力增长的习惯。政府的规范努力,包括对当地习惯的持续批评,不是广泛的,而是限制的。它既不考虑潜在的情绪状态,也不考虑习惯形成的关键条件。当然,奥巴马政府已经承认,恐惧是真实存在的,它有物质表现形式和实际影响。然而,社区成员继续行使他们个人的消极自由,并在没有政府积极援助的情况下自发地以特殊方式调整其社区习俗和习惯。狼群的生存能力并不是他们优先考虑的问题。

当环境与人的互动发生变化时,习惯也会发生变化。这不仅仅是解决外部约束的问题。政府在习惯养成过程中的参与可以促进向Peirce所称的具体合理性迈进(Ward 2001)。这一术语意味着合作和附带的学习有可能促进在给定的环境设置中所欣赏的东西以及代理如何对下一个干扰作出反应的逐渐转变。共同的经历导致人们对可达到目标的看法逐渐发生变化。具体合理性的特征是认识性承诺,即作为一个团体进行协作,以发现、重新描述和创造令人钦佩的目的、适当的行动和合理的认识性实践(Ward 2001, Talisse 2010)。具体的合理性是一个调整习惯的过程。制度契合不是正确确立外部约束或建构消极工具的问题。制度契合是关于创造、设计和建立积极的、有利的环境设施。在Pyhäjärvi领域,感兴趣的个人和团体已经采取了更多合作的主动行动。 However, as long as the government, the wildlife administration, or the research institute RKTL are not actively taking part in these efforts, wolf policy is hardly becoming any fitter or more reasonable. It takes shared feelings and visions about the admired to grow habits. This indeed will continue to challenge Finnish wolf policy.

结束语

反思Pyhäjärvi领域,在打破和养成让社区与狼群共存的新习惯方面,已启动的政策措施是最适当和最有效的吗?最近的政策措施是否解决了人们的担忧,重新建立了安全感,或帮助社区成员在狼的存在下生活?不,他们可能不会。显然,这些被狼和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的不作为所扰乱的社区,继续推崇某些不是最光荣或最守法的行为准则,并鼓励某些行为准则,但它们被期望能保障农村生活的延续。政府可能引发变化,并可能提供扶持机制和促进微观适应机制。正如这一经典制度主义分析所表明的,只要这些工具是反应性的、强迫性的,而不是整个认知共同体在习惯养成过程中的协作性参与,它们就极有可能失败(关于认知共同体,见Haas 1992)。在合作中,习俗、习惯以及随之而来的情感状态可能会慢慢开始改变。制度,即有秩序的集体行动的各种形式,可能开始在人们、社区和狼生活的习惯性社会生态空间中更好地融合在一起。这不会是一个精确的匹配,因为不存在这样的东西。然而,如果政府确保野生动物政策能够实现具体的合作和附带的学习,就可能在目前成为可行的、可能的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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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我要感谢Daniel Bromley、Janne Hukkinen、Sauli H & rk & nen、Jani Pellikka和特稿编辑Kate Farrell对手稿早期版本的宝贵意见。我还要感谢匿名审稿人和芬兰科学院(25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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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翰·r·Commons(1862-1945)被认为是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另外两位是托尔斯坦·凡勃伦(1857-1929)和韦斯利·米切尔(1874-1948)。他们对实用主义的感激是众所周知的(Mirowski 1988:106-133;Ramstad 1990;霍奇森2004)。在他的代表作中,Commons花了大量的篇幅来介绍皮尔斯。对Commons来说,皮尔斯的科学哲学和习惯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参见Commons 1990,102,140 -157)。布罗姆利(2006)、霍奇森(1993);2004)和Ramstad(1990)致力于将经典制度主义与皮尔斯的科学哲学相结合;诺顿(1996;2005年)致力于将环境实用主义与皮尔斯的科学哲学相结合; and Hiedanpää and Bromley (2012) have worked on institutional change from the viewpoint of Peirce’s theory of signs.
[2]皮尔斯的《集体论文》通常按卷数和段落数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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