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和社会 生态和社会
以下是引用本文的既定格式:
A. S.和M. H. Benson, 2013。基于弹性的社会-生态系统治理框架。生态和社会 18(1): 9。
http://dx.doi.org/10.5751/ES-05180-180109
研究,是特别节目的一部分法律与社会-生态恢复力

基于弹性的社会-生态系统治理框架

1美国环境保护局2新墨西哥大学,美国

摘要

Panarchy提供了一种启发式的方法来描述社会-生态系统的跨尺度动态特征,并为治理机构的行为如何与他们管理的生态系统兼容提供了一个框架。恢复力管理可能需要改革法律,以考虑到社会-生态系统的动态,并实现适应适应需要的实质性任务。在本文中,我们建议进行广泛的法律改革,将反思性法律原则确定为实现向基于弹性的治理转变的可能机制,并利用跨尺度动态来提供基于弹性的应对日益具有挑战性的环境条件。
关键词:适应性治理;适应性管理;环境治理;中介机构;panarchy;反射性的法律;弹性;resilience-based治理

介绍

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 2005)证实,在过去的50年里,人类对生态系统的改变比人类历史上任何可比时期都要迅速和广泛。《生态系统评估》进一步承认,尽管这些生态系统的变化为人类福祉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可观的净收益,但它们也伴随着许多生态系统服务退化和非线性变化风险增加带来的日益增长的成本。与该领域的许多专家一样,MA的作者强调需要更灵活、迭代和适应性的治理方法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尽管学术文献甚至自然资源管理机构越来越需要这些方法(例如,Williams et al. 2009),但许多治理系统仍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来适应动态系统(Liu et al. 2007, Ostrom 2009)。在美国,生态系统管理的成功是有限的,因为约束的制度层次,以及缺乏有利的立法(Gelcich et al. 2010)。根据我们目前对生态和社会系统动力学的理解,这种法律和制度上的僵化会限制环境治理所需的实验(Garmestani et al. 2009)一个).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一些学者认为,只有规则(如法律)随着利益体系的发展而发展,环境治理才能成功(Dietz et al. 2003)。我们目前环境法框架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法律程序需要确定性,它往往没有考虑到规模,并倾向于锁定“修复”(Karkkainen, 2006)。这在美国尤其明显,在那里,一套复杂的监管框架往往限制了进行适应性管理所需的管理灵活性(Craig 2010)。因此,恢复力管理可能需要改革法律,以考虑社会-生态系统的动态(Cosens 2010, Benson和Garmestani 2011)一个).

牢记这些观点,我们同意Flournoy和Driesen (2010:XX)的观点,即“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可执行的实质性授权,我们就无法可靠地保护自然资源遗产。”问题在于如何以适应适应需要的方式实现实质性授权,以及在大范围内促进而不是削弱小范围内的创造力的可执行性。在其他地方,我们也建议进行小范围的改革(参见Garmestani et al. 2009)一个, Benson和Garmestani, 2011一个,2011年b)以法律管理为弹性。在本文中,我们建议进行更广泛的法律改革,将反思性法律原则确定为实现向基于弹性的治理转变的可能机制,并利用跨尺度动态来提供基于弹性的应对日益具有挑战性的环境条件。我们首先通过总结弹性和panarchy, adaptive management和adaptive governance,以及reflexive law来展示基于弹性的治理框架的关键特征。我们讨论了基于弹性的治理的关键特征,并讨论了可以让治理更好地模拟社会-生态系统的反射机制。然后,我们通过对社会-生态系统(即美国佛罗里达湾)的示例应用,说明了这种弹性科学(即panarchy, adaptive management, adaptive governance)与反身法的整合,然后总结了基于弹性的治理建议。

弹性和PANARCHY

弹性是一个复杂系统在面对外部扰动和/或内部变化时保持在一个体制内的能力(Holling 1973)。当一个复杂的系统被迫超越一个政权的边界,即政权的转移,新政权的典型特征是一套新的结构和过程。自适应循环描述了系统的发展和衰退过程,并捕捉了复杂系统中结构和过程的动态特征(Gunderson和Holling 2002)。panarchy是一套嵌套的自适应循环(图1;Gunderson and Holling, 2002)。Panarchy与hierarchy的不同之处在于,产生的条件可以触发“自下而上”,即跨尺度级联,系统中的变化(Garmestani et al. 2009)b).由于这种微妙但关键的差异,panarchy模型在捕捉复杂系统的动态方面做得更好,例如,“惊喜”。此外,整个系统中的级别不是静态状态,而是与整个系统中其他自适应周期相关联的自适应周期。每个周期在时间和空间的离散范围内运行,并与相邻的水平(自适应周期)相连接。适应性周期不是孤立存在的。因为自适应循环在特定的尺度范围内运行,系统的弹性取决于多尺度结构和动力学之间的相互作用(Gunderson和Holling 2002)。Panarchy的发展是为了专门解决规模问题,以及跨规模动力学(Groffman et al. 2006)。

在生态系统中,不同的过程和结构在不同的时空尺度上起主导作用。小而快的过程和结构主导小尺度,而大而慢的过程和结构主导大尺度(Allen et al. 2011)一个).这些过程和结构被间断分隔开来,间断是泛结构中自适应周期之间的阈值。阈值是一个系统已经失去足够弹性的点,在这个点上系统的过程和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导致系统重新组织成一个以不同的过程和结构集合为特征的新制度(Groffman et al. 2006)。理解阈值对于管理弹性至关重要,需要大量的信息,并关注描述阈值的新方法,因此,状态变化。阈值是上层和下层的指标,可以被定义为代表当前对系统条件的理解的管理目标(Smith et al. 2009)。当达到阈值或预计达到阈值时,可以应用管理措施,如果新的信息表明阈值不正确,则可以以自适应的方式重新校准阈值(Smith et al. 2009)。阈值应被视为与监测数据一起处于风险中的假设,并代表系统恢复力可接受的变化的多维范围(Smith et al. 2009)。当为特定的“慢变量”建立阈值时,应该对阈值进行分类,即已知的、强烈怀疑的,如果可能的话,建立阈值估计的置信度(Walker et al. 2009)。阈值的确定或“设置”是非常困难的,并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是弹性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Walker et al. 2009)。因此,应该设置可以随着信息改善而改变的阈值,因为忽略弹性管理的这一关键方面几乎会导致环境治理的失败(Susskind et al. 2012)。

适应性管理和适应性治理

适应性管理和适应性治理都是将弹性理论付诸实践的工具。适应性管理是一种环境管理策略,试图减少生态系统固有的不确定性(Green and Garmestani, 2012)。自适应管理以迭代的方式运作,而不是提供基于科学的离散结论,承认我们对自然系统的理解是不断进化的(Benson 2010)一个).适应性管理的一个核心特点是“管理涉及持续的学习过程,不能方便地将其分为‘研究’和正在进行的‘监管活动’等功能,而且可能永远不会收敛到一种包含充分知识和最佳生产力的幸福平衡状态”(Walters 1986:8-9, Walters and Holling 1990)。适应性管理通常发生在更传统的治理框架中。例如,美国内政部对许多正在进行的活动采用了适应性管理方法(Williams et al. 2009)。组织条件对适应性管理范式的结果有影响。在对西北森林计划(一个包括适应性管理的大型环境管理项目)的评估中,Bormann等人(2007)得出结论,适应性管理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有效:(1)科学家和管理者之间存在合作;(2)将适应性管理正式化为代理业务的核心。Doremus(2001)认为,通过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对相关环境资源进行适当监测后重新审视的增量决策,可以将最终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基本上,法律框架需要改革,以适应动态的进程。没有法律改革,适应性管理不可能有效,而没有适应性管理,环境治理也不可能成功(见Ruhl 2005)。 For example, if 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NEPA) were to be reconfigured to integrate adaptive management and account for resilience, several specific reforms are necessary (see Benson and Garmestani 2011b).该模型将NEPA的过程从线性模型转变为更适合动态系统的迭代过程。同样地,它将panarchy和resilience的理论进步推进到自然资源管理者的实际考虑中。

适应性治理是一种依赖于适应性管理的治理形式,它结合了正式机构、非正式团体/网络和多个尺度的个人,以实现协同环境管理(Folke等,2005)。Cosens(2010)注意到人们对适应性治理的理解有所拓宽,不仅包括正式的法律框架和机构,还包括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协作和合作,以及非政府和个人行动(另见Huitema等人2009)。最近,人们对开发基于利益和协作规模的环境管理方法越来越感兴趣,例如适应性治理(Karkkainen, 2006)。在此背景下,治理包括以正式和非正式方式实施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计划的组织和行动者(Hennessey 1994, Hughes et al. 2005)。适应性治理需要学习管理弹性的能力,因此,任何不具备这种能力的制度安排都不适合管理社会-生态系统(Hennessey 1994)。连接组织、授权立法和政府政策也有助于适应性治理框架的成功;治理创建远景,管理实现远景(Folke et al. 2005)。社会网络还具有开发新思想的能力,促进实体之间的交流,并为成功的环境管理创造流动(生态系统)和僵化(组织)相互作用所必需的灵活性(Folke等,2005年)。领导力已被公认为促进良好环境管理的关键因素(Folke et al. 2005, Steelman and Tucker 2005)。领导者制定并促进环境管理的愿景,结合来自社会网络的本地知识和信息(Folke等,2005)。 Because a degree of uncertainty is inherent in social-ecological systems, the generation of adaptive capacity in management entities is a necessary “insurance policy” for sustainability (Gunderson 1999). Adaptive capacity in social-ecological systems is characterized by open and frequent lines of communication, collaboration, and action between both formal and informal institutions at multiple scales.

适应性治理的另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多中心系统(Folke et al. 2005)。多中心系统是复杂的自适应系统,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来控制系统的过程和结构(Andersson和Ostrom 2008)。多中心系统的特点是在多个尺度上有多个治理单元,每个单元在其规模上都有一定的治理能力(Ostrom 2010)。对当地生态和社会条件的了解通常是恢复力管理的一个关键方面,多中心系统的设计就是为了让这些知识影响治理(Janssen等人2007年,Ostrom 2010年)。多中心系统更适合社会-生态动态,因为这些耦合的治理和管理系统通过不同的信息流能力有效地将尺度联系起来(贝尔等人2009年,Ostrom 2010年)。社会-生态系统的动态使得有必要创建或培育利用一系列政策工具的治理系统(Andersson和Ostrom 2008)。培养良好的环境治理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尽管考虑规模的广义指导可能有用,但环境治理的“蓝图公式”是灾难的配方(Andersson和Ostrom 2008)。

反射性的法律

弹性科学,即panarchy (panarchy)、adaptive management(适应性管理)和adaptive governance(适应性治理),可以通过反身法的概念融入到环境治理中。反身法是欧洲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领域,似乎在美国的环境治理方面有一些希望(Teubner 1983)。在政府强加的监管要求和朝向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运动之间,反身法作为监管的替代法律框架出现(Calliess 2001)。反身律的概念起源于系统理论和批判理论,具体来说,是尼克拉斯·卢曼的系统理论和Jürgen哈贝马斯的话语理论(Calliess 2001, Scheuerman 2001)。它探讨了实体法通过可执行框架强加特定社会价值和实质性社会目标的性质(Capps和Olsen 2002)。结果,“法律系统变得对其他子系统的规范性自治不敏感”(Capps和Olsen 2002:551)。相比之下,反身法则“将理论焦点从规范层面转移到沟通层面”(Calliess 2001)。

经典意义上的反思性法律并不规范社会过程的结果,而是安装、纠正并重新定义民主的自我调节机制(Teubner 1983)。反身法的目标是通过促进,而不是全面监管,在制度和社会结构之间产生更好的契合(Teubner 1983)。Nolon(2009:8)认为,在一个适用的语境中,反身法可以作为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手段,法律系统“强加了程序性的,而不是实质性的要求,这些要求被设计来触发那些涉及到问题的人的反身反应,而这些问题被设计来解决。”本质上,反身法寻求确定规范行动的组织和程序方面(Fiorino 1999)。因此,反思性环境法提供了一个有创新空间的程序过程,而不是针对特定环境问题(如空气质量或节能)的详细规则(Orts 1995)。一些反身法的支持者认为,传统法律必须转型,以应对社会分层到不同的组织形式,需要一个法律框架来匹配这种组织(Teubner 1983)。例如,反身法确定了允许监管处理环境问题的结构(Teubner 1983)。要求管理弹性的反思性法律的另一个方面是它对学习对法律程序的重要性的认识(Teubner 1983)。自反定律也与过程有关,如果过程是规模相关的迭代的,也就是“后端”,则这是与弹性管理很好的理论的一个方面。

尽管反思性环境法的这方面呼吁规模依赖管理,但要使其在法律上健全,需要进行修改,因为“慢变量”,因此需要建立特定环境问题的阈值(见Walker et al. 2009)。因此,只要存在管理行动的触发点,即阈值,流程就具有创新的自由。政府将为特定的行动设定标准或目标,但与受监管的实体合作以实现结果,结果可能会随着系统的新信息而改变(Fiorino 1999, Allen et al. 2011)b).

还有其他一些改革可以改善对弹性管理有用的反身法。Dorf(2003)提倡一种自反法,将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的数据收集和集成纳入管理范式。多夫在性隐私的背景下对反身法进行了讨论,这是对经典法规(即命令和控制)的一个有吸引力的附加。特别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数据流动,因此在尺度之间的信息可能会更好地模拟社会-生态动态。这种自反规律的变化对环境管理有潜力,因为可以设定门槛,但达到门槛的路径要留给相关规模的发展。此外,这一版本的自反法则的迭代性质可能使根据关于社会-生态系统动态的新出现的信息修改阈值更加明显。Dorf(2003)将这种版本的反身法描述为“滚动监管”,这似乎是一种有用的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法律和监管系统可以更好地模拟它们负责管理的生态系统。因此,有可能在机构内部的决策框架中融入反思因素,以促进精细量表(例如,那些在实地采取基于弹性的行动的量表)与更高(更广)的权威量表之间的创造力和沟通。

关于基于弹性的治理的建议

当治理与它所管理的社会-生态系统相适应时,环境管理更有可能成功(van Bueren和ten Heuvelhof 2005)。在不久的将来,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不太可能取代美国目前的自然资源管理组织等级制度。组织变革是非常昂贵的,负面反馈的运作以维持现状的各种原因,例如,沉没成本,交互模式,相互依赖(van Bueren和ten Heuvelhof 2005)。出于这个原因,治理机制的改革可能会以渐进的方式进行(van Bueren和ten Heuvelhof 2005)。目前,大多数自然资源管理组织层次是建立在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假设基础上的,这可以通过“持续产量”来管理(Craig 2010)。虽然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作用,但更迅速变化的环境要求改革组织安排,以便更好地模仿和响应生态系统动态。为了转向基于弹性的治理,我们应该将弹性科学(即panarchy, adaptive management, adaptive governance)与反身法则(reflexive law)结合起来,并提供体现这种转变的建议。

复杂的跨尺度问题要求跨尺度共享信息和创新,以实现良好的环境管理(Moore and Westley 2011)。组织结构和需求可以重新设计,以便利用自反机制更有创造性地在大尺度和小尺度之间委派管理责任。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因为在许多环境法律框架内,授权是一个熟悉的概念。例如,《清洁空气法》中的许多要求将国家标准与各州实施相结合。也就是说,目前的灵活性是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联邦法律基本上禁止各州如何实施,而不是允许各州创建自己的程序和程序。此外,这些方法仍然与传统的治理规模相联系,这忽略了新的治理规模出现的能力。有几种机制可以加速组织改革的进程。首先,组织学习可以通过在不同规模的组织中不同层次之间的沟通和信息流来促进。为了改善环境治理,联邦和州一级的自然资源组织可以提高其快速接收、消化和对较小规模的通信和信息采取行动的能力(Westley 1995)。 An innovation that emerges at a small-scale can sometimes “scale-up” if adequate networks exist at the scale of the innovation, as well as higher scales, with cross-scale linkages (Moore and Westley 2011). It is likely that there are certain network structures that are essential to initiate and support innovation across scales, and have the capacity to address complex problems (Moore and Westley 2011).

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往往不适应他们的管理方案,以响应有关系统的新信息,因为他们缺乏学习的规划基础设施(Camacho 2009)。组织学习的明确要求很少被纳入到自然资源管理中。中介,例如网络,可以提供在多尺度上连接组织的能力,这反过来创造了通过信息交换、沟通和审议跨尺度组织学习的能力(Reed等人2010)。Gunderson等人(2006)认为,通过网络可以促进学习,但这些网络需要对话和辩论的场所。例如,大学可以作为网络这一关键角色的场所(卡马乔2011年)。为了增强网络的弹性,它们必须:(1)在兴趣范围之外的联系上开放;(2)在现有的制度和组织层次结构中具有灵活性(Gunderson et al. 2006)。

可以利用信息共享的增强,因为沟通和学习是管理弹性的基本要素(Gunderson等人2006年,Longstaff和Yang 2008年)。在一项关于南非自然资源适应性管理的研究中,Cundill和fabicius(2010)也发现,除了为长期的社会学习和信息流动提供资金外,为自组织创造条件,即跨尺度联系,对体现健全的环境管理至关重要。专家和决策者之间的沟通必须是积极的、迭代的,并包含有效的系统管理(Cash等,2003)。Cash et al.(2003)发现,如果沟通不频繁或只在项目开始时进行,项目的有效性会下降。卡马乔(2009)主张建立一个促进机构间信息共享的框架,并建议国会要求各机构监测和调整其政策,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信息共享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公开可访问的信息交换所进一步促进(Camacho 2009)。卡马乔(2009)还断言,国会应要求各机构实施适应性治理,这将:(1)要求并提供监督资金;(2)需要创建、监控和调整适应性管理计划和整体机构方案。显然,促进社会-生态系统中行动者之间的沟通是基于弹性的治理的一个关键因素(Cash等,2003)。

第二,可以通过更具体和持续地培养中介机构来培养适应能力,只要有通信和信息流,中介机构就可以具有创造性。组织的发展既需要在大范围内利用正式规则的能力,也需要在小范围内培养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与规模有关的问题并非正式的组织层级所特有;相反,如何将离散的尺度联系起来的问题在合作企业中也是一个问题(Prager 2010)。正如几位研究人员记录的那样,为了体现良好的环境管理,中介,如桥梁组织,对于促进层次中各层次之间的沟通至关重要(Olsson et al. 2006, Prager 2010)。Cash和Moser(2000)在这方面提出了一套环境治理的指导方针:(1)利用边界组织;(2)通过分配资源、采用与系统规模最匹配的技术专长和决策权威来衡量规模;(3)运用适应性管理。Cash和Moser(2000)认为边界组织是利益系统研究需求的“信息经纪人”和传播者。

联邦主义文献研究政府在一个尺度上的行为如何影响政府在其他尺度上的行为(Cash和Moser 2000)。然而,通过在大范围内(如联邦层面)制定政策,并辅以中介机构(Cash and Moser 2000, Garmestani et al. 2009),将管理责任从大范围下放到小范围是最有效的一个).人们提倡建立桥梁组织和网络,作为改善环境管理的方法,但并没有授权它们的形成。中介机构只是通过机构环境的自组织而出现。已经对非正式机制进行了研究,例如桥梁组织、非正式网络和影子网络,但相对较少的研究涉及正式机制,即法律机制,以表明将非正式机制纳入环境治理。决策者应该探索如何培养中介机构,因为允许沟通对管理弹性至关重要(Prager 2010)。科学信息必须在多个尺度上为政策和管理提供信息,但科学和管理之间往往存在脱节,因此,中介机构,如桥梁组织,必须弥合组织层次中各尺度之间的脱节,即门槛(Tribbia和Moser 2008, Garmestani等人2009)一个).由于科学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反馈以迭代的方式收紧,由中介机构提供的桥梁功能有能力创建改进的政策选项。

第三,也许有必要重新考虑生态系统管理的正式规则或非正式安排之间的相互作用。Cudney-Bueno和Basurto(2009)在对墨西哥加州湾海洋保护区网络的研究中分析了公共问题,发现没有明确的答案;相反,公地问题的解决往往依赖于规模。他们发现,在地方范围内创建和执行的规则会导致资源丰富程度的迅速增加。然而,随着信息从当地规模“扩大”到区域规模,外来者进入并开始偷猎,对渔业和遵守当地制定的规则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Cudney-Bueno和Basurto 2009)。Cudney-Bueno和Basurto(2009)表明,共同资源的合作管理可以在地方尺度上迅速出现,但如果没有跨尺度的联系,与区域和国家尺度上的正式规则和治理,当地管理的资源可能很快成为外部人士(如偷猎者)的猎物,成为当地衍生的治理安排的猎物。因此,在创建自然资源管理方案时,合作和社会资本是不够的(Cudney-Bueno和Basurto 2009)。

在美国,区域性网络在这方面提供了希望。一个例子是美国火灾学习网络(FLN),它是联邦自然资源机构和自然保护协会于2002年合作成立的。Butler和Goldstein(2010)认为,FLN是一个克服了他们所称的“刚性陷阱”的网络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森林管理中灭火的作用,而科学证据表明,恢复火灾制度是一个更合理的长期政策选择。FLN使更有效的通信和信息交流成为可能,从而为消防管理的创新创造了机会。鼓励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能够改善环境管理(Imperial 1999)。此外,FLN所做的工作导致了政策创新在区域网络规模上的扩大,从而影响联邦消防和土地管理政策,但重要的是,这一阶段的变化是渐进的(Butler和Goldstein 2010)。区域气候行动也提供了这方面的相关例子(见Benson 2010年b).

例子:佛罗里达湾

佛罗里达湾的治理就是上述建议的例证。佛罗里达湾是一个2200平方公里的河口,位于佛罗里达州南端(Gunderson and Holling, 2002)。20世纪90年代初,佛罗里达湾发生了制度转变,系统从营养贫乏状态转变为以浮游植物大量繁殖为主的混浊状态(Groffman et al. 2006)。这种转变导致了诸如水透明度、初级生产、营养循环和食物网等过程的变化(Groffman et al. 2006)。这种状况的改变可能是由人类和自然因素共同推动的,包括化粪池系统中营养物质的增加、干旱、水的转移和食草动物的消失(Groffman等,2006)。更复杂的因素是,系统中的驱动变量在不同的尺度上运行,有些变量对扰动反应迅速,如水的清晰度,而有些变量反应缓慢,如盐度。关键的方面是,研究正在进行中,并致力于建立由人类活动驱动的因素的定量阈值(Groffman et al. 2006)。

我们可以根据过程的规模和兴趣的影响来描述佛罗里达湾政权的转移。一旦我们建立了生态系统尺度,我们就可以使用panarchy模型来描述关联管理实体操作的尺度。Panarchy让我们能够以一种能够更好地将治理与环境相匹配的方式来重新定义社会-生态系统。将治理与生态系统相匹配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Folke等,2007年,Olsson等,2007年),这需要适应性管理、适应性治理和自反机制,例如政策的监测和迭代。例如,描述管理机构的职责,即地方的、州的、区域的、国家的、国际的,对佛罗里达湾在各种规模上的职责,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治理与环境之间的“契合度”。panarchy模型的尺度依赖特征在这方面是非常有用的。这种对社会生态系统的描述可以帮助确定管理和生态系统之间不匹配的地区,这是非常有用的,因为在佛罗里达湾的例子中,对适当规模的描述充满了问题。例如,佛罗里达湾可以被视为不同于大沼泽地,墨西哥湾,大西洋,佛罗里达,美国东南部,美国,甚至地球?这一困境凸显了培养跨尺度联系以体现健全的环境治理的关键重要性。说了这么多,我们必须能够以某种方式将系统划分成规模,否则我们处理这些环境问题的尝试很可能会失败。 Thus, in this example, the first step in characterizing management of the Florida Bay is to delineate the management levels and social-ecological scales that affect the system. The Bay itself is the smallest scale in this example, the Everglades is the next scale up, followed by Florida, and the United States. We recognize that we are excluding the Gulf of Mexico, the Atlantic Ocean, and the planet from this panarchy, but at this stage, we are trying to provide a representative example of the problem of scale for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Fig. 2). The Bay is governed by multiple federal, e.g., NPS; state, e.g., Florida 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Commission; and local agencies, e.g., county and municipal natural resource entities; NGOs, e.g., Everglades Foundation; and universities, e.g., University of Florida. The Everglades is governed by multiple federal, e.g., NPS; state, e.g., Florida 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Commission; and local agencies, e.g., county and municipal natural resource entities; NGOs, e.g., Everglades Foundation; and universities, e.g., University of Florida. The State of Florida is governed by multiple federal, e.g., NPS; state, e.g., Florida 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Commission; and local agencies, e.g., county and municipal natural resource entities. The United States is governed by multiple federal agencies, e.g., NPS.

从图2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佛罗里达湾的环境治理将需要跨尺度和尺度内的信息流和沟通。以佛罗里达湾为中心的领导人和网络可以促进专家和决策者之间的积极沟通。此外,这种组织学习可以由中介机构来促进,在佛罗里达湾,这种角色可以由一所大学(如佛罗里达大学)或非政府组织(如Everglades Foundation)来担任。这一建议很好地吻合,因为佛罗里达湾的适应能力可以通过积极培养中介机构得到增强。中介机构的培养最好是留给非正式安排还是正式安排,这是一个判断,在现阶段应该留给佛罗里达湾的利益相关者。

佛罗里达湾的例子为社会-生态系统向以弹性为基础的治理过渡提供了普遍的指导(表1)。良好的环境治理似乎取决于创造条件,允许组织和机构的等级制度之间的协同作用,而不是创建一个广泛的、自上而下的安排,有能力阻碍创造力和创新。

结论

管理机构往往与其管理的规模不匹配;简而言之,规模核算对于健全的环境管理至关重要(Karkkainen 2006, Garmestani et al. 2009)一个).因此,我们目前对社会-生态系统的理解表明,我们需要在未来的环境政策设计中纳入一定程度的灵活性(Fiorino 1999)。现有的法规的典型特征是通过命令和控制进行监管(Scheuerman 2001)。Karkkainen(2006)认为,在反映生态系统动态的环境管理标准方面,法律可以是灵活的,但需要在组织和法律层面进行改革。Craig和Ruhl(2010:1)认为,海岸生态系统的治理应该转向以地方为基础,即,利用一套“创新和灵活的监管工具”的特定规模、适应性管理制度。这一观点与Garmestani等人(2009年)的观点非常相似一个),它提倡在适应性治理的背景下进行全方位管理,作为“健全”环境管理的政策选择,利用一套适合管理规模的政策工具。

反思性法建立了程序和组织规范,但没有建立具体的“结果”作为过程的最终结果(Sheuerman 2001)。为了管理弹性,将需要识别特定规模的“慢变量”,并考虑跨规模的动态,政府和受监管实体达到规定结果的过程应该开放新的解决方案。因此,联邦机构将有一个监督的角色,这是必要的,以确保结果得到满足,但不支配的过程,以实现上述结果。反身法则允许法律和策略过程中的迭代过程。特别是,学习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一些法律将需要修改或废除,而更复杂的问题可能需要替代立法(Orts 2011)。Orts(2011)认为自下而上的法律程序比综合方法更有能力,因为环境问题,如气候变化,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类别。beplay竞技然后,政策制定者可以确定哪些监管和/或市场策略是最合适的,在什么规模(Orts 2011)。

我们沿着这个思路进行调查,假设在美国,如果没有正式的、因此可执行的规则来管理多个规模的自然资源组织之间的信息流动和沟通,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环境治理。尽管我们提倡在依赖规模的管理方案中允许灵活性,例如地方治理,但相互关联的社会-生态系统的动态的跨规模性质使得联邦政府机构有必要最终负责并拥有最终决策权威(Gaines 2003)。基于弹性的治理将需要组织学习、跨规模的联系和适应能力,以更灵活、迭代和适应的方式进行治理。本文提出了基于弹性的社会-生态系统治理框架,其重点是将弹性科学(panarchy, adaptive management, adaptive governance)与反身法则(reflexive law)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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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工作并非美国政府或美国环保局的产品,本文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并不代表美国政府或美国环保局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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