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和社会 生态和社会
以下是引用这篇文章的既定格式:
欧zerol, G., J. Vinke-de Kruijf, M. C. Brisbois, C. Casiano Flores, P. Deekshit, C. Girard, C. Knieper, S. J. Mirnezami, M. orteca - reig, P. Ranjan, N. J. S. Schr & der, B. Schr & ter。2018.水治理的比较研究:系统回顾。生态和社会23(4): 43。
https://doi.org/10.5751/ES-10548-230443
合成

水治理的比较研究:系统回顾

1荷兰特温特大学2荷兰特温特大学土木工程系3.乌得勒支大学哥白尼可持续发展研究所,4苏塞克斯大学科学政策研究室,5比利时鲁汶大学公共治理学院,6印度塔塔社会科学研究所,7瓦伦西亚气候与能源基金会,西班牙瓦伦西亚市,8德国Osnabrück大学环境系统研究所9谢里夫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和产业政策研究所,10西班牙瓦伦西亚诺大学Politècnica de València11西班牙València大学当地自然环境研究所,12美国普渡大学林业与自然资源系,13研究小组治理、参与与可持续性,勒乌法纳大学,德国,14莱布尼茨农业景观研究中心,德国

摘要

在竞相使用水资源和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治理是应对水资源挑战和转变水资源管理的关键。beplay竞技为了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以及供水服务的提供,不同的国家和区域已经形成了不同的水治理制度。学者和政策分析人士一直在比较这些水治理制度,以分析要素和过程,评估绩效,或汲取教训。虽然这类研究的数量自1980年代以来有所增加,但没有全面的综合存在。通过对水治理比较研究这一新兴领域的系统回顾,我们提出了这样一种综合,并批判性地反思了在不同背景下如何定义、概念化和评估水治理。根据研究结果,我们确定了未来研究的四个领域:(1)改善小、中、大型企业之间的平衡N用于水治理比较研究的研究;(2)对水治理进行纵向比较,以确定时间治理趋势和模式;(3)扩大比较的地理覆盖范围,包括代表性不足的国家和区域,更广泛地关注全球南方;(4)解决正义、公平和权力问题,这些问题在应对因气候变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影响而加剧的水治理挑战方面变得越来越重要。beplay竞技
关键词:比较分析;比较研究;系统评价;水治理;水资源管理;水政策

介绍

水资源正面临着来自不同用途和气候变化的越来越大的压力(Rockström et al. 2009, IPCC 2014)。beplay竞技治理被认为是实现这一重要资源长期可持续性的关键挑战(Rogers和Hall 2003年,Bakker等人2008年,OECD 2015年,Pahl-Wostl 2017年)。在全球范围内,各种不同的水治理制度已经形成,以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以及水服务的提供(Hussey和Dovers 2007年,Van De Meene和Brown 2009年,OECD 2011年)。学者和政策分析师对此做出了回应,他们撰写了大量比较这些水治理制度的文献,以得出不同的教训(例如,Benson和Jordan 2010年,Pahl-Wostl等人2010年,Herrala等人2012年,Araral和Wu 2016年)。在此,我们评估了比较水治理的学术现状及其主要特征。随着该领域的发展,我们确定了趋势、差距和需要解决的持续问题。

关于水治理的定义存在不同的观点(de Loë和kreutzwise 2007, Woodhouse和Muller 2017)。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水治理被定义为“[…]调节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以及社会不同阶层水服务的提供,并引导资源走向理想状态和远离不良状态的社会功能”(Pahl-Wostl 2015:25)。这一定义允许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但也包括完全由国家行为体采取行动和决定的情况。治理不同于水管理的更职能的行使。水管理被定义为“分析、监测、制定和实施措施以保持[水资源]状态在理想范围内的活动”(Pahl-Wostl 2009:355)。

水治理的比较有几个目的。其中包括确定在不同环境下形成水治理的方式,评估绩效,总结在不同环境下什么方法有效以及为什么有效(Wescoat 2009, Araral和Wu 2016)。比较通常集中在治理的某些元素上。这些要素包括法律和政策(例如,Gemmer等人,2011年)、绩效(例如,Scott 2015年)、跨部门合作(例如,Jager 2016年)和公众参与(例如,Wehn等人,2015年)。它们还包括相关概念,如综合水资源管理(如Brown et al. 2003)和水-能量-食物关系(如Lawford et al. 2013)。不同的定义和方法为比较不同城市、河流流域、国家、部门和地区以及不同政治、制度和经济背景下的水治理概念和制度奠定了基础。

虽然关于水治理的比较研究的数量正在增加,但还没有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此外,很少有人对不同的治理要素、选择的比较方法以及这些比较选择对不同水问题的影响进行反思(Wescoat 2009除外)。为了弥补这些知识差距,我们对比较水治理研究的新兴领域进行了系统的综述。我们批判性地反思如何在不同背景下定义、概念化和评估水治理,特别关注用于比较分析的治理要素和方法。通过这样做,我们旨在为研究人员和实践者提供如何在水治理中推进比较分析实践的明确方向。

复习方法

为了全面概述水治理的比较研究,我们进行了社会科学系统综述(Petticrew和Roberts, 2008年)。有系统的审查有助于从大量资料中综合趋势和提取调查结果。评审方法和过程是由12位国际水治理学者组成的团队共同设计和执行的。所有作者定期参加在线会议,讨论数据收集、评审和写作过程。审查阶段在图1中详细说明,并在下面进一步说明。

数据收集和筛选

综述的重点是比较实证案例的出版物,这些数据是由出版物的作者或其他研究人员收集的。这里的“案例”指的是在一个时间点或一段时间内观察到的一个分隔的现象或单位(改编自Gerring 2007:19)。在最初的筛选过程中,采用了三个纳入标准:

  1. 该出版物用英语撰写;
  2. 该出版物载有至少两个跨越地理空间的经验案例的比较;
  3. 该出版物的重点是水资源或服务的治理(如前所述)。对水治理和环境保护等其他相关主题的案例进行比较的出版物被纳入了审查(例如,Newig和Fritsch 2009年,Mahalingam等人2011年)。

在数据收集阶段,这些标准被翻译成一个搜索字符串,旨在获取关于水治理和应用比较方法的出版物(表1)。学术文献和专业出版物都是目标。为了识别同行评议的文献(即科学期刊、书籍、书籍章节和会议记录),搜索字符串用于搜索Scopus数据库。这次搜索返回了166份符合前三个收录标准的出版物。搜索范围仅限于1997年1月至2017年3月。Scopus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它的社会科学覆盖面很广。我们在谷歌Scholar上并行搜索,主要关注前200个结果。谷歌搜索为我们的数据库增加了34份新出版物。为了获取专业出版物(“灰色”文献),我们搜索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http://www.oecd-ilibrary.org)及联合国(http://www.un-ilibrary.org)存储库。这些搜索在审查过程中增加了14份出版物。在删除重复后,214种出版物的书目数据被汇编在一个在线电子表格中进行分析。

每个出版物的摘要、标题和关键词由两名评审小组成员筛选(出版物的作者不允许评审自己的出版物)。如果这三个方面提供的资料不足以决定是否列入,则审查出版物全文。在对214份出版物进行筛选后,保留了139份出版物供列入深入审查。我们知道,数据库扫描没有捕捉到几份可能相关的出版物。但是,最后的数据库是严格应用选择标准的结果,它提供了关于比较水治理的出版物的充分覆盖范围,以发展全面的见解。

深入的审查过程

在深入审查过程中,除前三项标准外,还采用了另外两项纳入标准:

  1. 该出版物提供了充分的资料,以便深入审查用于比较的参数、数据来源、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
  2. 该出版物的全文版本可提供给审查小组。

一份出版物被排除在外,因为审查小组无法获得全文。另外34份出版物被排除在外,因为它们是概念性的而不是经验性的(N= 11)或他们没有关注水治理或提供足够的信息进行深入审查(N= 23)。本文给出的结果基于对104份出版物的最终数据集的分析(见附录1,深入综述中包括的出版物列表)。

评审过程以评审矩阵为指导,其中包含主题和地理范围、水治理定义、比较框架、被比较的治理要素、分析单元、案例选择原理、案例描述、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以及比较方法等条目。该矩阵的初始版本是基于现有的水治理和管理综述(例如,Cook和Bakker 2012, González Tánago等人2016,Varady等人2016)。审查小组使用相同的四份出版物对这个矩阵进行了测试,以确保所有团队成员对审查类别有一个共同的理解。根据团队成员的反馈对矩阵进行了改进。然后使用改进的矩阵(附录2)来审查104份全文出版物。每一份出版物都由审查小组的两名成员审查。每个小组成员以第一审稿人的身份审查了大约11份出版物,另外11份作为第二审稿人。解释上的分歧是通过两个审查员之间的讨论解决的,必要时与更大的审查员小组进行了讨论。

限制

经审查出版物的最后数据库不包含任何专业研究,尽管最初的目标是收集这些文献。选择标准要求有充分的资料说明使用审查矩阵进行深入审查所用的比较框架和方法。在搜索中返回的专业出版物都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由于同样的原因,书籍章节和介绍或期刊特刊的结论经常被排除在外。此外,鉴于我们对比较的要素和方法感兴趣,只有比较了至少两个实证案例的出版物才被列入审查。因此,没有比较经验案例的概念性论文被排除在外。最后,审查是一个主观的过程,涉及许多关于如何对出版物分类的决定。我们试图通过上述审查过程来限制主观性。然而,解释上的一些差异是不可避免的。

比较水治理研究的出现和概念基础

在此,我们基于对已审查出版物的分析,对比较水治理领域的演变进行了描述性概述。我们的重点是对比较研究的关注如何演变,如何定义水治理,比较哪些治理要素,以及使用哪些框架。

学术文献中关于水治理的比较研究

为了获得关于比较水治理的学术文献的全面概述,我们分析了一段时间以来在不同期刊上发表的出版物数量、被引用最广泛的出版物以及被评论出版物关注的主要问题。对过去20年(1997-2017年)的出版物数量进行研究,发现自2009年以来逐渐增加(图2)。由于这些出版物是通过系统过程选择的,这表明学术界对通过两个或多个案例研究比较水治理的关注正在增加。

虽然关于水治理的比较研究发表在不同的渠道,但最受欢迎的期刊是环境政策及管治(九个出版物),生态和社会(七出版物),水政策而且环境科学与政策(各出版六本)区域环境变化而且国际水(四个出版物)。进一步分析Scopus中被引用最多的比较水治理出版物(表2)表明,这些出版物大多发表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的水或环境相关期刊上。比较的案例数量以及用于比较的方法差异很大。高引用数与特定的期刊或方法、高或低案例数之间没有相关性。第一份出版物(Newig and Fritsch 2009)在引用数量方面脱颖而出,是对47个环境治理案例(包括水治理案例)的元分析。

比较水治理研究的重点是广泛的与水有关的问题(表3)。经审查的出版物中最大的比例(N= 25)关注流域管理。经常被研究的其他问题包括农业(N= 14)及市区供水服务(N= 13)。大多数面向农业的出版物都以灌溉为中心(13 / 14)。其中六份以灌溉为中心的出版物调查机构或体制改革,三份调查用水者协会的运作。在城市供水服务范畴内,供水(N= 4)、自来水(N= 3)和废水(N= 3)是三个主要的子问题。其余类别均包含4至7份出版物。我们的选择包括27种不属于预定义类别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关注不同的问题,如沿海休闲用水的质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水质,以及用户、机构和市场治理的比较。

水治理的定义

对于选定的出版物,我们分析了水治理是否以及如何被定义。在104份出版物中,有31份没有提供水治理的定义或治理的具体方面或形式。近半数经评审的刊物(N= 51)提供水治理的具体方面或形式的定义,而不是一般性的定义。最常见的定义是公众参与或参与式治理(N= 6)和适应能力或治理(N= 5)。此外,各有三份出版物提供了以下方面或治理形式的定义:地下水治理、多层治理、协作或协作治理、水(资源)综合管理。本类别余下的刊物(N= 28)为广泛的治理方面和形式提供定义。

只有两份出版物提出了他们自己对水治理的定义。首先,Pahl-Wostl等人(2012:25)将水治理定义为一个“在规则制定和操作层面都具有结构特征和瞬态过程”的系统,该系统“考虑到帮助制定和实施水政策的不同参与者和网络”。Araral和Yu(2013:5307)将水治理定义为“在文献中通常被视为绩效决定因素的水法律、政策和管理的各个维度”。其中包括水权、定价、权力下放、责任制、一体化、私营部门参与、用户群体参与和水管理的组织基础等。”

从评论的出版物来看,不到四分之一(N= 20)参考水治理的现有定义。在两份出版物中只引用了一种现有的水治理定义,即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1997年)的定义。所有其他现有定义(共18个)只被引用一次。在八份出版物中,在提供水治理的定义时引用了两种不同的参考文献。这一结果意味着,在比较水治理研究中,没有定义水治理的共同方法。然而,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可能是强调对治理的不同方面或形式的比较研究,而不是对水治理的一个广泛的、包括的定义。

比较治理元素

为了理解所比较的是什么,我们确定了8个不同类别的水治理要素(表4)。这些治理要素基于Rogers和Hall(2003),这是阐述水治理原则和条件的引用最多的出版物之一。Rogers和Hall(2003)承认,在实施规范或面向绩效的治理概念(如“良好”和“有效”的水治理)时,原则和条件具有综合性。我们以这些概念为基础,对水治理的多个要素进行分类;但是,我们没有应用它们来评估治理系统。在仔细审查审查过的出版物中比较的治理元素时,我们注意到大多数出版物考虑了两个或更多的治理元素(N= 66)。最常见的治理元素是“立法、工具和政策”(N= 52)。例如,Lopez-Gunn(2003)比较了西班牙不同地区水务当局制定的规则类型。同样,Erickson(2015)比较了美国州级水管理和资金政策。

“参与和利益攸关方的参与”通常被解释为水治理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这反映在大量的出版物(N专注于它。但是,与参与有关的调查问题差别很大。例如,Wehn等人(2015)比较了英国、荷兰和意大利对洪水风险管理的参与程度。Benson等人(2013)在研究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水管理合作转向时,特别比较了参与的性质和质量。以“水或环境管理及成果”为主题的刊物(N= 37)经常关注水治理的功效。例如,Scott(2015)系统地比较了物理水质指标,以确定协作治理过程是否实际产生了它们所假设的改善环境结果。其次最常见的类别是(N= 36)具体比较了“合作和协调”。为了说明这一点,Pahl-Wostl等人(2012)比较了协调和权力分配方面的不同政权,并确定那些拥有分布式权力但有效协调的政权比那些没有这些特征的政权表现得更好。其他常见的类别是“治理质量”,如透明度、包容性、一致性、公平性、问责制、效率和适应性(N= 35);“治理水平”(N= 29);“资源”,如权力和财政(N= 28);而“知识或专长”(N= 17)。8个预定义类别未能充分捕捉到比较治理元素的出版物被分配到第9个类别:“其他”(N= 20)。

用于执行比较分析的框架

我们期望框架在比较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在Ostrom(1990:192)之后,我们将框架定义为“在对特定类型的现象进行任何理论或实证研究时需要检查的变量集和变量之间的关系类型”。进行比较分析的框架可分为四类之一:(1)应用现有框架进行案例比较;(2)在理论的基础上发展新的框架,然后用于案例的比较;(3)从案例的比较中归纳出新的框架;(4)没有或不清楚的框架。

近一半的出版物(N= 54)从现有的理论发展出他们自己的框架,然后用它来比较案例。其中,32份出版物创建了“原始”框架,使用不同的理论来构建一个新的框架进行比较。例如,Van Buuren等人(2016)利用政策过程、权力和框架的理论开发了一个比较框架,研究了“迷惑、权力和框架”的过程。这类文章的其余部分(N= 22)通过构建特定的现有框架或方法来创建一个新的框架。

约五分之一的出版物(N= 19)使用现有的框架进行比较,而不做大的修改。基于制度设计原则的Ostrom的制度分析与设计(IAD)和社会生态系统(SES)框架被使用得最频繁(N每个)= 4。Dinar和Saleth(2005)关于水政策、法律和行政的框架,以及Bressers等人(2013)的水治理评估工具都应用了两次。其他已经确定的框架都只使用一次。没有一个单一的框架被广泛用于水治理的原始形式的比较分析。

修改或改编后使用的框架有显著的多样性。有两种框架最常被修改或改编以构建新的框架,即Ostrom的设计原则(N= 4)、Pahl-Wostl的政体特征分析框架(N= 3)。例如,Huntjens等人(2010)将Pahl-Wostl(2007)的框架与Raadgever等人(2008)的流域评估框架进行整合,形成了一个新的框架进行比较。

在七篇论文中,作者通过归纳方法构建了新的框架。在这些情况下,比较框架是比较分析的结果,而不是使用预先定义的框架来指导比较。例如,Lebel等人(2005)遵循一个归纳过程来开发和测试与水治理制度相关的“适合度”度量。然后将这些适合度指标在不同地理环境中进行比较。

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近四分之一的研究(N= 24)通过前两轮筛选的公司没有清晰地表达其比较框架,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明确表明他们比较了哪些具体的治理要素。这些文章包含了足够的信息,供评审团队进行评审,但需要仔细阅读研究结果,以确定作者在比较什么。例如,Brown等人(2006)总结了三个案例的研究结果,并就实施可持续城市水管理的障碍提供了经验教训。然而,他们这样做没有清楚地描述他们所比较的元素。

对框架和比较治理元素的横断面分析表明,当使用现有框架时(N= 19),比较主要集中在多层治理体系和制度(N= 3)。对于从现有理论发展出自己的框架的论文(N= 54),比较主要集中在行为者、制度、多层次治理和适应能力。

用于比较水治理的案例、数据和方法

在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在评论出版物中比较的经验案例。我们研究了为什么选择这些案例,它们位于哪里,用什么边界来描述案例,以及使用了什么数据和方法。

案例选择的基本原理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收集了关于选择实证案例进行比较背后的理论基础的定性信息。当我们细化评审矩阵时,出现了四个一般的、部分重叠的类别。最常见的理由(N= 42)是选择相似的案例(就关键特征而言)或最相似的案例(案例非常相似,只是因变量不同)。对于这一类的出版物,作者的主要目标是在多个类似的案例中研究和理解一个特定的问题。例如,Brisbois和de Loë(2017)在两个案例研究中研究了参与协同水治理的自然资源行业的行动、角色和动机,这两个案例研究涉及省级政府代表和主要自然资源行业参与者的积极参与。Silveira等人(2016)从两个相似的流域(工业化、人口密集和激烈的权衡)中选择了案例,因此可能需要跨部门合作。他们比较了两个非常相似的案例(同一河流流域的两个子流域)和两个相似但在物理和治理特征方面不同的子流域(欧洲流域和中国流域)。

另一个流行的理由(N= 20)是研究具体问题或通过比较不同的案例来提取一些关键的发现。例如,Mosello(2015)研究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适应能力。Meijerink和Huitema(2010)比较了16个不同的案例,提取了政策企业家在水转型中的改变策略。

数据可用性也是案例选择的一个常用理由(N= 14)。例如,Lebel等人(2013)和Knieper和Pahl-Wostl(2016)都使用了欧洲Twin2Go项目期间创建的数据集。然而,大多数引用数据可用性作为案例选择理由的研究也指出了其他理由。例如,Newig和Fritsch(2009)解释说,尽管信息的完整性是他们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他们使用了政治问题、规模和社会背景方面的案例多样性作为其他标准。

最后,近四分之一的出版物(N= 28)不能为案例选择提供明确的理论基础。它们同时指相似和不同之处(N= 8)或只关注某一特定地理区域(N= 20)。例如,Yu等人(2016)研究了石羊河流域的两个村庄,以探索用水户协会是否可以改善中国的水治理。该出版物没有解释选择这些案例的原因。

病例的地点和边界

对于所有审查过的出版物,我们根据其宏观区域和国家确定了比较病例的位置(图3)。从分析中可以看出,欧洲(145例)和亚洲(141例)是迄今为止最有代表性的宏观区域。相比之下,美国和澳大利亚是研究最多的国家,分别有25和22例,尽管它们都在其他宏观区域。荷兰是欧洲被研究最多的国家(21例),而中国是亚洲被研究最多的国家(20例)。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出版物中,欧盟(EU)被视为一个单一的分析单位,以与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联邦政治制度进行比较(例如,Benson和约旦2010,Benson等人2012,2013)。同样有趣的是,美国的单个州有时会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这意味着在有些情况下,管辖权的比较不是在类似的行政单位之间,而是在一个次国家单位和一个国家单位之间,或一个国家单位和一个跨国单位之间。

还对出版物进行了关于适用于界定案件的司法和水文边界的分析。我们发现,85篇出版物使用了司法边界,18篇出版物使用了水文边界,31篇出版物同时使用了水文和司法边界来划分案例(图4)。例如,Pahl-Wostl等人(2013)通过司法和水文边界的组合来划分案例(即匈牙利Tisza盆地、德国莱茵河盆地、荷兰莱茵河盆地)。在一份出版物(Edelenbos et al. 2015)中,从案例描述中不清楚所选案例的名称是代表水文边界还是司法边界。

从适用司法管辖边界的出版物(单独或结合水文边界)中,42种出版物使用国家来定义案件边界。许多不同的(N= 30)和本地(N= 22)界限也被使用。跨国界(9种出版物)是最不常见的。在使用水文边界的出版物中,最常使用的类型是跨界或国内盆地的子盆地(N= 27个)其次是整个国内盆地(N= 24;图4)。

案例研究数据和方法

比较的病例数差异很大,从2例到233例不等。大多数出版物包括两种(N= 41)或3 (N= 20)在他们的比较中进行案例研究。仅在三份出版物中比较了50多个案例(Heikkila 2004, Scott 2015, zingraffa - hamed et al. 2017)。

我们根据使用一手和二手数据对出版物进行了分类。原始数据意味着原始数据是由相关研究人员直接收集的,例如,通过访谈、问卷调查、观察或文档分析,以满足特定的研究目标(Hox和Boeije 2005)。二次数据是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收集的;这些数据可以包括人口普查、政府报告等来源,以及作者(Ghauri和Grønhaug 2005)没有参与的以前的项目。许多经评论的出版物(N= 59)是基于原始数据。对于这些出版物,主要采用访谈和文献分析等定性方法收集数据。此外,一些出版物是基于大型的-N调查(例如,Lebel等人2013年,Kadirbeyoglu和Özertan 2015年,Harris等人2017年,zingraffi - hamed等人2017年)。我们还确定了作者进行现场实验的一份出版物(Ibele等人,2017年)。只有七份出版物完全基于次级数据。这些数据有时是由其他作者(Doorn 2017)或作者自己(Pahl-Wostl和Knieper 2014, de Boer等人2016)在之前的研究背景下为研究目的而获得的。在几篇出版物中,作者使用了其他人为组织目的收集的数据(Herrala等人,2012)或在周期性报告的背景下收集的数据(Jager 2016)。最后,24份出版物同时使用了一手和二手数据,而15份出版物没有提供关于如何收集和分析数据,特别是文件的详细信息。

为了更好地理解用于比较水治理分析的方法,我们对三大类方法进行了区分:(1)定性方法,(2)定量方法,和(3)集论方法(表5)。集论方法作为一个单独的类别进行研究,因为它们关注集合中元素的隶属度分数。当比较的目的是提请注意复杂的因果模式时,这些方法特别有用。定性比较分析是水治理研究中最著名的集论方法之一。它通常用于分析中等数量的案例,但也可以用于分析大量的案例(Schneider和Wagemann 2012)。

大部分被分析的出版物(N= 76)仅用定性方法比较病例。大部分的质性研究(N= 56)只比较两三个例子。在17份出版物中,对4至6个案例进行了比较。三份出版物比较了中等数量的案例(11-16)。四分之三的纯定性研究(N= 56)只根据描述性信息来比较案例。为了采用更系统的方法或进行比较,作者有时会使用数据的系统编码(例如,Brisbois和de Loë 2016)或将他们的结果显示在表格中(例如,Vink等人,2015)或可视化(Pahl-Wostl等人,2013)。此外,有时还使用分类对案件进行系统排序(例如,缺席或存在;测量尺度;低、中、高;没有、很少或很强)。

使用定量方法比较了22份出版物中的案例,但只有少数(N= 7)这些研究完全采用定量方法。所采用的定量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如加权平均值、标准偏差)、统计分析(如回归或相关分析、拟合度量)和其他定量方法,如经济模型或数据包络分析(一种衡量多个决策单元效率的规划方法)。例如,Chai和Schoon(2016)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来衡量政府支出效率,并使用定性比较分析来比较中国南方20个县的数据。

在12份出版物中,同时使用了定量和定性方法。例如,Huntjens et al.(2010)将形式比较分析与定性信息相结合,对案例进行比较。Pahl-Wostl等人(2012)将线性回归分析与案例敏感分析和聚类结合起来。zingraffi - hamed等人(2017)使用统计分析和定性文本分析的方法比较案例。我们还确定了三份将定量方法与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相结合的出版物。仅依靠统计方法的出版物相对较少(N= 5)。

在五份出版物中,使用了定量方法来比较大量的案例(> 40)。例如,Scott(2015)使用层次线性回归模型对233个协作流域组进行了比较。Dinar和Saleth(2005)使用描述性统计数据比较了43个国家的水务机构。Newig和Fritsch(2009)对47个参与式治理案例进行了元分析。在七篇出版物中,当作者比较非常少量的案例时,也使用了定量方法。例如,Araral和Ratra(2016)比较了印度和中国的水治理,Harris等人(2017)就性别问题比较了加纳和南非的城市住区。在这两份出版物中,数据是用调查问卷收集的,并使用统计方法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得出的数量数字对这两个国家进行比较。因此,实际比较没有使用统计分析。

讨论

我们的综述揭示了一些有助于描述比较水治理领域特征的发现,并指明了改进和未来研究的方向。我们强调三个重要问题。

比较水治理研究作为一个新领域的出现

对经审查的出版物的分析显示了比较水治理实践中的若干一般趋势。特别是,对水治理的比较研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现象。大多数关于水治理的比较研究都是在2009年之后发表的。这一发现可能反映了水治理本身是一个相当年轻的领域(Pahl-Wostl 2015)。关于“治理”而不是“政府”的讨论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当时政治和体制改革不断增加,引入了以市场为中心和参与性机制。人们越来越多地认为,私人公司和民间社会组织在制定和执行以前只有政府权限的决策方面发挥了作用(Rhodes 1996年,Peters 2001年)。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研究水治理的研究激增(Woodhouse和Muller 2017年)。随着文献的扩展,学者们开始关注通过比较多个案例可以收集到哪些可推广的发现,这是合乎逻辑的。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人们将更加重视在不同环境下比较水治理。

比较水治理研究的概念基础

水治理的定义是非常不同或分散的,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同样,没有一个单一的框架被广泛用于水治理的比较分析。超过一半的研究人员实质性地修改了现有的框架,或从现有的理论开发了自己的框架,然后用它来比较案例(例如,Heikilla 2004, Erickson 2015)。然而,更深入地挖掘被用作创建修改框架的基础材料的框架,埃丽诺·奥斯特罗姆对比较水治理领域的影响就变得清晰起来。Ostrom自己的工作(例如,Ostrom 1990)在直接使用或修改了她的框架的出版物中只被直接引用了8次。然而,许多被引用的其他框架借鉴了Ostrom的设计原则或IAD框架。例如,Pahl-Wostl等人(2010)的管理和过渡框架建立在IAD框架(Ostrom 2005)中的“行动情况”概念之上,Bressers等人(2013,2016)的水治理评估工具参考了Ostrom的设计原则和思想。

更一般地说,在研究界内似乎有三个不同的子流。在第一个子流中,研究人员专注于基于比较建立数据库和抽象发现,以系统的方式使用广泛的框架,以提出更站得住立场的主张(例如,Knieper和Pahl-Wostl 2016)。这个想法可以追溯到SES框架(Ostrom 2007),该框架允许对SESs进行复杂的分析和比较,以克服在资源管理中推广万能药的问题。使用管理和过渡框架的出版物提供了该子流的另一个例子(例如,Knieper等人2010年,Pahl-Wostl等人2013年)。第二个子流建立在现有理论的基础上,以填补对水治理动力学理解的空白,即使它只是通过小的-N研究。该小组似乎对突破概念边界很感兴趣,因为他们试图通过使用从不同学科和经验中提取的不同想法、概念和框架来解释水治理的复杂性(例如,Gemmer等人2011年,Clarvis和Engle 2015年)。与第一个子流不同,这些研究没有从案例研究中抽象出来,而是试图对具体的治理概念进行深刻的描述。例如,Kadirbeyoglu和Özertan(2015)通过将其评估与IAD框架联系起来,详细阐述了权力在土耳其灌溉管理分权中的作用。最后,第三个子流关注于理解基于案例或基于地点的问题。这些研究可能并不总是对理论建设有实质性的贡献,但对所研究的情况提供了有价值的观察和见解。例如,Mahalingam等人(2011)研究了参与印度供水和卫生项目的三个协调机构,并通过五个不与任何具体理论框架挂钩的参数观察了它们的表现。来自第二和第三个子流的发现,如果充分建立起来,通常会被第一个子流采用,并通过系统分析更严格地建立起来。例如,McGinnis和Ostrom(2014)认为,IAD框架的形成主要基于印第安纳大学布卢明顿政治理论和政策分析研讨会分析的多个案例研究。

设计和调整分析框架所使用的广泛概念方法表明,水治理是一个跨越学科界限的广泛相关主题。使用新的或修改过的框架来填补对水治理认识的空白的方法极为重要。例如,Clement(2010)使用权力理论修改IAD框架(Ostrom 1990,1999,2005)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精炼的工具,有助于解释权力塑造治理过程和定义结果的方式。同样,大型N研究有能力检验理论命题,并产生可以应用于跨语境的发现。例如,Knieper和Pahl-Wostl(2016)表明,河流流域良好的环境状况似乎主要取决于人类使用压力的总体水平,而不是水管理的质量。正如小-N研究不能声称广泛的普遍性,大N研究经常用一个非常广泛的画笔,需要将其背景化,以适用于当地的背景。然而,这两种方法似乎共同促进了一个强大的知识生成系统。

我们对这些框架的分析还显示,几乎四分之一的经审查的出版物没有建立一个明确的比较框架。这一发现意味着他们没有仔细检查他们用来比较多个案例的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缺乏进行合理比较的理论或经验基础。这类出版物的高流行率表明,研究人员、期刊编辑和审稿人在从比较研究中产生强有力的、明确定义的结果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比较水治理研究的经验基础

尽管比较研究的范围在扩大,但比较病例的数量仍然相当低。比较5个以上病例的研究相对较少(N= 28)。这一结果可能反映了在水治理研究中所采用的主要定性方法(N= 76)。检查大型N使用定性方法进行研究可能非常耗时和耗费资源。由于这个原因,大的-是合乎逻辑的N定性研究很少。然而,基于发表率的研究很大N近年来,相关研究不断增加。这一趋势可能导致一类新的可推广的发现,有助于理解水治理。例如,zingraffa - hamed等人(2017)分析了75个城市河流修复项目,发现宏观治理的作用往往是有限的。相反,通过微观治理表现出来的自然、人和河流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往往在塑造治理结果方面更为重要。使用这些方法,这些发现可以更可靠地应用到其他上下文中。

比较案例在全球分布不均(图5)。这种模式反映了全球资源分布不均,包括在研究界内部(Salager-Meyer 2008)。研究集中在欧洲和亚洲,特别是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中国,反映了全球财富分配的偏见,结合了那些有特别紧迫的水问题的国家,如堤坝林立的荷兰的海平面上升和干旱频发的澳大利亚的水供应和分配。尽管美国、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过度代表也可以用他们的面积来解释,但荷兰是一个例外,因为它的面积相对较小。在发展中国家发表关于水问题的论文的学者也可能更有可能根据发展挑战来组织他们的研究,而不是使用水治理术语。这样的出版物不会被我们的评论搜索标准捕获。

大多数经审查的出版物使用司法管辖边界来划分案件。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使用水文边界作为管理和治理单位的趋势一直很强烈(例如,Rogers和Hall 2003)。这一趋势反映在国家和国际水治理战略中,如加拿大生命之水政策(即基于流域的保护和咨询委员会),澳大利亚流域和土地保护法(即集水区管理当局),以及欧盟水框架指令(即河流域地区)。然而,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根据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边界,或使用行政边界和流域边界的组合,检查水治理措施往往更有意义。De Loë和Patterson(2017)认为,对流域的关注有可能限制水研究的吸收和利用,因为它框定了许多从根本上影响治理过程和结果的问题。在这方面,Mollinga等人(2007)也使用了“问题”一词,而不是分水岭,以强调固有的政治特征和行动者、机构和目标的多样性在水治理中的重要性。司法管辖权的重要性也反映在审查出版物对“立法、工具和政策”的关注上,这是最常被比较的治理要素类别。这一发现与最近的观点是一致的,即尽管所谓的“国家的撤退”,政府及其正式政策和立法仍然是水治理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Newig and Koontz 2014)。与此相关,第二个最常见的治理元素是“参与和涉众参与”。在我们的评论中,研究参与的出版物的流行可能与2000年欧盟水框架指令的颁布有关。《水框架指令》对公众参与提出了重要而富有挑战性的要求。这一特点使其成为研究人员检查指令执行情况时最受欢迎的主题之一(Boeuf和Fritsch 2016)。

关于一手数据和二手数据的使用,我们观察到大多数被评论的出版物都是基于研究人员自己收集的一手数据。这意味着有很大的空间来利用这些原始数据,并从不同背景下的研究中综合见解。目前,大型企业很少N比较不同案例的研究。然而,应该承认,当试图使用现有数据填充大型—时,所使用的治理框架的多样性是具有挑战性的N比较研究。已建立的框架,如IAD框架(Ostrom 2005)和SES框架(McGinnis和Ostrom 2014),可能有助于为有效的小型企业产出的严格组合准备一个基础N研究大型N研究。

结论

我们系统综述的主要发现是,在比较水治理研究领域存在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差异性。这种可变性可能只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尚未巩固的领域的特征。为了将我们综述的见解整合到对未来研究的建议中,我们首先简要描绘了比较水治理领域的图景,然后确定了四个研究领域,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该领域的学术和实践潜力的方式发展该领域。

我们的综述显示,与关于水治理的大量工作一致,比较研究中使用的水治理概念的定义存在争议。在比较中采用了对这一概念的各种定义,以及它的具体方面和形式。此外,水治理通常通过立法和公众参与等治理的子元素来研究,这些对水政策的实施具有相对较高的重要性。强调具体的子要素表明了比较水治理研究的政策相关性,这些研究经常审查处理某些要素的水政策的当代变化。许多学者使用的分析框架都根植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著作。除此之外,所应用的框架几乎没有一致性,这也可以由进行水治理比较研究的研究人员的学科背景的多样性来解释。与定义、元素和框架相比,所使用的方法和方法相对更一致。比较研究往往是定性的和小规模的N,虽然数量越来越多,数量也越来越大N旨在综合不同环境下的发现的研究。运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比较的数量有限;研究大多依赖定性方法。比较也主要基于根据司法管辖边界或根据司法管辖和水文边界定义的案例。就数据类型而言,大多数被审查的出版物都依赖原始数据进行比较。

我们确定了四个未来的研究领域,以完善比较水治理研究的理论和实证基础。首先,该领域将从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的更好平衡中受益N研究。虽然小,N研究对于探索目的是有用的,并且能够捕捉到水治理制度的复杂性,但它们很少能引出更普遍的见解或模式。相比之下,大-N研究有可能得出简单的蓝图或万灵药,因为它们未能公正地处理水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和复杂性。因此,考虑情境和问题特征的诊断方法特别有前途(Ostrom 2007, Pahl-Wostl和Kranz 2010, Ingram 2011)。我们的综述包括几项研究,在这些研究中,作者系统地比较了一定数量的病例(例如,Huntjens等人2010,Pahl-Wostl等人2012)。为了对精心挑选的案例进行系统比较,应提高分析方法和分析要素的一致性,以建立可用于比较分析的二次数据数据集。

其次,我们的回顾仅限于跨地理空间的比较。在保持地理空间不变的情况下,研究在不同时间间进行比较的纵向研究也会很有趣。纵向比较研究可以通过观察长期的水治理现象来确定时间治理趋势和模式。使用一致的框架和案例描述,进行时间较短的小规模研究可以支持这种大规模的纵向研究。不过,类似于large-N研究,进行纵向研究的财务和技术挑战应该被考虑在内。

第三,比较研究的地理分布应大大扩大,以包括全球南方国家。虽然地域偏差往往是资助者要求、数据可得性和语言障碍的结果,但应通过集中努力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比较的范围来改进比较研究的地域范围。这种努力可以包括在全球南方举行会议和资助与治理有关的研究,以及促进与全球南方的水治理研究网络。解决地域偏见问题也将有助于解决对正义、公平和权力问题相对有限的关注(Lu et al. 2014)。

这些概念将我们带到了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未来的研究领域。我们的综述显示,在比较水治理研究中,正义、公平和权力受到的关注有限。这一发现与以下事实相矛盾:在应对因气候变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影响而加剧的水治理挑战中,解决权力、公平和正义问题正变得越来越重要(Perreault 2014, Perreault等人2018,Zwarteveen和Boelens 2014)。beplay竞技此外,这些问题在全球南方民主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具有关键影响(Allan 2007, Zeitoun等人2012,Molle等人2018)。因此,第三和第四个未来研究领域是高度相关的。扩大比较研究的范围,更好地代表全球南方,有可能提高人们对水治理中的正义、公平和权力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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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我们感谢对数据收集做出贡献的Tahmina Yasmin,以及两位匿名审稿人的深刻评论。本出版物是秋季学派“水治理比较分析的概念、框架和方法”的后续,该论文于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在德国Jülich举行。秋派除第一作者外,共有11人参加。我们感谢德国大众基金会的资助,感谢综合评估协会和奥斯纳伯克大学组织此次活动。我们还要感谢Claudia Pahl-Wostl,她是这次活动组织背后的推动力量之一。所有作者都积极地参与了审查和写作过程的各个阶段。第一作者发起评审过程,第一和第二作者协调整个过程。其他作者在审查和写作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做出了同样的贡献,因此按字母顺序排列。

文献引用

艾伦,2007。农村经济转型:中东地下水的使用及其环境后果。63 - 78页M.佐丹奴和K. G.维尔霍斯,编辑。农业地下水革命:发展的机遇和威胁。CABI,瓦林福德,英国。http://dx.doi.org/10.1079/9781845931728.0063

Araral, E.和S. Ratra, 2016。印度和中国的水治理:水资源法律、政策和行政的比较。水政策18 (S1): 14-31。http://dx.doi.org/10.2166/wp.2016.102

Araral, E.和X. Wu. 2016。比较中国和印度水资源管理:政策设计、制度结构和治理。水政策18 (S1): 1-13。http://dx.doi.org/10.2166/wp.2016.001

Araral, E.和D. J. Yu. 2013。亚洲水资源法、政策和行政的比较:来自17个国家的证据。水资源研究49(9): 5307 - 5316。http://dx.doi.org/10.1002/wrcr.20414

贝克,K., M.库伊,N. E.肖菲亚尼,E. j。卡坦》2008。治理失败:重新思考城市向贫困家庭供水的制度层面。世界发展36(10): 1891 - 1915。http://dx.doi.org/10.1016/j.worlddev.2007.09.015

本森,D.和A.乔丹,2010。水治理任务的规模:欧盟和澳大利亚的比较联邦分析。环境管理46(1): 7 - 16。http://dx.doi.org/10.1007/s00267-009-9354-0

Benson, D. A. Jordan, D. Huitema. 2012。公众参与流域管理:借鉴国外经验的范围分析。环境政策及管治22(1): 42-54。http://dx.doi.org/10.1002/eet.593

本森,D., A.乔丹,L.史密斯,2013。环境管理真的更具有合作性吗?对欧洲、澳大利亚和美国假定的“范式转移”的比较分析。环境及规划A45(7): 1695 - 1712。http://dx.doi.org/10.1068/a45378

鲍夫,B.和O.弗里奇,2016。研究欧洲水框架指令的实施:89篇期刊文章的元分析。生态和社会21(2): 19。http://dx.doi.org/10.5751/ES-08411-210219

布雷斯瑟,H., N.布雷斯瑟,S. Kuks和C. Larrue. 2016。治理评估工具及其使用。45 - 65页布雷斯、布雷斯和拉鲁,编辑。抗旱治理:欧洲的土地和水干旱管理。施普林格可汗,瑞士。http://dx.doi.org/10.1007/978-3-319-29671-5_3

H.布雷斯瑟,C.德布尔,M.洛基帕尼泽,G. Özerol, J.温克-德克鲁伊夫,C.法鲁索,I.拉琼内斯,C.拉鲁,M. H。拉莫斯,E. Kampa, U. Stein, J. Tröltzsch, R. Vidaurre和A. Browne, 2013。水治理评估工具:详细阐述了抗旱能力。报告DROP项目。荷兰恩斯赫德特温特大学。(在线)网址:https://ris.utwente.nl/ws/portalfiles/portal/5143036/Governance-Assessment-Tool-DROP-final-for-online.pdf

布里斯布瓦,m.c.和R. C.德Loë。2016.水治理的协作方法中的权力:系统审查。社会与自然资源29日(7):775 - 790。http://dx.doi.org/10.1080/08941920.2015.1080339

布里斯布瓦,m.c.和R. C.德Loë。2017.自然资源行业参与水治理合作:对加拿大过程和结果的影响。环境规划与管理杂志60(5): 883 - 900。http://dx.doi.org/10.1080/09640568.2016.1182899

C.布朗,R.赖特,N.洛厄里和J. L.卡斯特罗,2003。跨国界水管理战略的比较分析:美国-墨西哥边境的个案研究。279 - 362页迈克尔,编辑器。美墨边境环境:两国水管理规划。圣地亚哥州立大学出版社,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

布朗,R. R.夏普,R. M.阿什利,2006。实现可持续城市水管理实践的障碍。水科学与技术54(6): 415 - 422。http://dx.doi.org/10.2166/wst.2006.585

Chai, Y.和M. Schoon. 2016。制度与政府效率:中国的分散灌溉管理。国际下议院杂志10(1): 21-44。http://doi.org/10.18352/ijc.555

克拉维斯,m.h.和N. L.恩格尔,2015。水治理安排的适应能力:瑞士和美国各州的障碍和机会的比较研究。区域环境变化15(3): 517 - 527。http://dx.doi.org/10.1007/s10113-013-0547-y

克莱门特,f . 2010。分析分散的自然资源治理:“政治化”的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的命题。政策科学43(2): 129 - 156。https://doi.org/10.1007/s11077-009-9100-8

库克,C.和K.巴克,2012。水安全:对一种新兴范式的辩论。全球环境变化22(1): 94 - 102。http://dx.doi.org/10.1016/j.gloenvcha.2011.10.011

de Boer, C., J. Vinke-de Kruijf, G. Özerol, H. Bressers. 2016。协同水资源管理:什么构成了支持性治理系统?环境政策及管治26(4): 229 - 241。https://doi.org/10.1002/eet.1714

de Loë, R.和R. kreutzwise . 2007。挑战现状:加拿大水治理的演变。85 - 104页英国,他编辑器。加拿大水:加拿大水的未来。UBC出版社,加拿大温哥华。

de Loë, R. C.和J. J.帕特森。2017。反思水治理:在一个相互联系和不断变化的世界中超越以水为中心的观点。自然资源》杂志57:75。(在线)网址:https://digitalrepository.unm.edu/nrj/vol57/iss1/4/

Dinar, A.和R. M. Saleth. 2005。水制度能被治愈吗?供水机构健康指数。水科学与技术:供水5(6): 17-40。http://dx.doi.org/10.2166/ws.2005.0047

多尔恩:2017。环境风险责任的分配:水治理实例的比较分析。综合环境评估与管理13(2): 371 - 375。http://dx.doi.org/10.1002/ieam.1799

J. Edelenbos, V. I. Meerkerk和C. van Leeuwen. 2015。复杂水治理系统的活力:条件与演化。环境政策与规划杂志17(2): 237 - 261。http://dx.doi.org/10.1080/1523908X.2014.936584

埃里克森,a . 2015。社会生态系统的有效和有弹性的治理。中记录44(5): 343 - 352。http://dx.doi.org/10.1007/s13280-014-0607-7

加里克,D., M. A. Siebentritt, B. Aylward, C. J. Bauer和A. Purkey. 2009。水市场和淡水生态系统服务:哥伦比亚和默里-达令盆地的政策改革和执行。生态经济学69(2): 366 - 379。http://dx.doi.org/10.1016/j.ecolecon.2009.08.004

杰默,M. A.威尔克斯,L. M.沃塞尔,2011。欧盟和中国的气候变化beplay竞技适应治理:正式制度分析。气候变化研究进展beplay竞技2(1): 1 - 11。http://dx.doi.org/10.3724/SP.J.1248.2011.00001

蒙古包,j . 2007。案例研究:原则与实践。剑桥大学出版社,英国剑桥。http://dx.doi.org/10.1017/CBO9780511803123

Ghauri, P.和K. Grønhaug。2005.商科研究方法:实用指南。培生教育,伦敦,英国。

González Tánago, I., J. Urquijo, V. Blauhut, F. Villarroya和L. De Stefano. 2016。吸取经验教训:系统审查干旱脆弱性评估。自然灾害80(2): 951 - 973。http://dx.doi.org/10.1007/s11069-015-2006-1

哈里斯,L. M.和S.阿拉特,2010。协商水文尺度,锻造状态: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上游和约旦河流域的比较。政治地理学29(3): 148 - 156。http://dx.doi.org/10.1016/j.polgeo.2010.02.012

哈里斯,L., D. Kleiber, J. Goldin, A. Darkwah和C. Morinville. 2017。性别与水的交叉:对加纳阿克拉和南非开普敦服务不足地区的供水问题日常性别谈判的比较作法。性别研究杂志26(5): 561 - 582。http://dx.doi.org/10.1080/09589236.2016.1150819

么,t . 2004。制度边界与公共池资源管理:加州水管理项目的比较分析。政策分析与管理杂志23(1): 97 - 117。http://dx.doi.org/10.1002/pam.10181

Herrala, m.e, H. Huotari和H. J. O. Haapasalo. 2012。芬兰自来水厂的治理——选定模型的DEA比较。公用事业公司政策20(1): 64 - 70。http://dx.doi.org/10.1016/j.jup.2011.11.005

Hox, J. J.和H. R. Boeije. 2005。数据收集:主要和次要。593 - 599页k . Kempf-Leonard编辑器。社会计量百科全书。卷1 g。爱思唯尔,阿姆斯特丹,荷兰。

亨廷斯,P., C. Pahl-Wostl和J. Grin. 2010。beplay竞技欧洲河流流域的气候变化适应。区域环境变化(4): 263 - 284。http://dx.doi.org/10.1007/s10113-009-0108-6

Huntjens, P., C. Pahl-Wostl, B. Rihoux, M. Schlüter, Z. Flachner, S. Neto, R. Koskova, C. Dickens, I. N. Kiti. 2011。气候变化中的适应性水管理和政策学习:欧洲、非洲和亚洲8个水管理制度的正式比较分析。环境政策及管治21(3): 145 - 163。http://dx.doi.org/10.1002/eet.571

赫西,K.和S.多佛斯,2007。关于水政策和管理的国际观点:新出现的原则,共同的挑战。141 - 154页赫西和多佛是编辑。澳大利亚的水资源管理:社会和制度挑战。CSIRO出版社,科林伍德,澳大利亚。

Ibele, B., S. Sandri和D. Zikos. 2017。水管理中的内源性与外源性规则:一个实验性的跨国比较。地中海政治22(4): 504 - 536。http://dx.doi.org/10.1080/13629395.2016.1241612

英格拉姆,h . 2011。在良好水治理的普遍补救措施之外:一种政治和背景的方法。加里多和英格拉姆,编辑。在一个变化的世界里,水是食物。劳特利奇,伦敦,英国。(在线)网址:https://www.taylorfrancis.com/books/e/9781136808166/chapters/10.4324%2F9780203828410-23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beplay竞技2014.beplay竞技2014年气候变化:综合报告。第一、第二和第三工作组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的贡献。beplay竞技核心写作团队,R. K. Pachauri和L. A. Meyer,编辑。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瑞士日内瓦。(在线)网址:http://www.ipcc.ch/report/ar5/syr/

2016年,西北耶格尔。欧洲水治理中的跨界合作——国际河流流域的集合理论分析。环境政策及管治26(4): 278 - 291。http://dx.doi.org/10.1002/eet.1717

Kadirbeyoglu, Z.和G. Özertan。2015.公共池资源治理中的权力:土耳其灌溉管理分权的比较分析。环境政策及管治25(3): 157 - 171。http://dx.doi.org/10.1002/eet.1673

克尼珀,C., G.霍尔兹,B.卡斯滕斯和C.帕尔沃斯特。2010.用数据库方法分析异质案例研究中的水治理经验。环境科学与政策13(7): 592 - 603。http://dx.doi.org/10.1016/j.envsci.2010.09.002

克尼珀,C.和C.帕尔-沃斯特尔。2016.流域水治理、水管理与环境绩效的比较分析。水资源管理30(7): 2161 - 2177。http://dx.doi.org/10.1007/s11269-016-1276-z

R. Lawford, J. Bogardi, S. Marx, S. Jain, C. pah - wostl, K. Knüppe, C. Ringler, F. Lansigan, F. Meza. 2013。关于水-能源-粮食安全关系的流域观点。环境可持续性的最新观点5(6): 607 - 616。http://dx.doi.org/10.1016/j.cosust.2013.11.005

勒贝尔,L. P. Garden和M. Imamura, 2005。湄公河地区水资源治理中的规模、位置和位置政治。生态和社会10(2): 18。http://dx.doi.org/10.5751/ES-01543-100218

Lebel, L., E. Nikitina, C. Pahl-Wostl和C. Knieper. 2013。制度契合与流域治理:多重综合测度的新途径。生态和社会18(1): 1。http://dx.doi.org/10.5751/ES-05097-180101

Lopez-Gunn, e . 2003。集体行动在水治理中的作用:西班牙拉曼查含水层地下水使用者协会的比较研究。国际水28(3): 367 - 378。http://dx.doi.org/10.1080/02508060308691711

卢,F., C. Ocampo-Raeder和B. Crow. 2014。公平的水治理:理解和分析全球南方的水不平等的未来方向。国际水39(2): 129 - 142。http://dx.doi.org/10.1080/02508060.2014.896540

Mahalingam, A. G. A. Devkar和S. N. Kalidindi. 2011。印度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协调机构的比较分析:哪些有效,哪些无效。公共工程管理与政策“,16(4): 341 - 372。http://dx.doi.org/10.1177/1087724X11409215

McGinnis, m.d和E. Ostrom, 2014。社会-生态系统框架:初期变化与持续挑战。生态和社会19(2): 30。http://dx.doi.org/10.5751/ES-06387-190230

梅jerink, S.和D. Huitema. 2010。政策、企业家和变革战略:来自全球16个水资源过渡案例研究的教训。生态和社会15(2): 21。http://dx.doi.org/10.5751/ES-03509-150221

Molle, F., A. Closas, W. Al-Zubari。2018.治理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地下水。527 - 553页K. G. Villholth, E. López-Gunn, K. I. Conti, A. Garrido和J. van der Gun,编辑。地下水治理研究进展。CRC出版社,莱顿,荷兰。

Mollinga, P. P., R. S. meinzenen - dick, D. J. Merrey. 2007。政治、多元与问题:农业水资源管理改革的战略路径。发展政策回顾25(6): 699 - 719。http://dx.doi.org/10.1111/j.1467-7679.2007.00393.x

Mosello, b . 2015。如何应对气候变化?beplay竞技机构适应能力是促进可持续水治理的手段。施普林格可汗,瑞士。http://dx.doi.org/10.1007/978-3-319-15389-6

穆克吉和t·沙阿,2005。地下水社会生态和治理:对某些国家的制度和政策的审查。水文地质杂志13(1): 328 - 345。http://dx.doi.org/10.1007/s10040-005-0434-9

Newig, J.和O. Fritsch. 2009。环境治理:参与、多层次、有效?环境政策及管治19(3): 197 - 214。https://doi.org/10.1002/eet.509

Newig, J.和T. M. Koontz. 2014。多层次治理、政策执行和参与:欧盟授权的参与式规划方法来执行环境政策。欧洲公共政策杂志21(2): 248 - 267。http://dx.doi.org/10.1080/13501763.2013.834070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2011。经合组织国家的水治理:多层次方法。经合组织出版社,巴黎,法国。(在线)网址:https://www.oecd.org/governance/regional-policy/48885867.pdf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2015。经合组织关于水治理的原则。经合组织出版社,巴黎,法国。(在线)网址:https://www.oecd.org/governance/oecd-principles-on-water-governance.htm

奥斯特罗姆,e . 1990。治理公地:集体行动制度的演变。剑桥大学出版社,英国剑桥。

奥斯特罗姆,e . 1999。制度的理性选择: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的评价。35 - 71页p·a·萨巴蒂尔,编辑。政策过程的理论。西景出版社,博尔德,科罗拉多州,美国。

奥斯特罗姆,e . 2005。了解机构的多样性。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

奥斯特罗姆,e . 2007。一种超越万灵药的诊断方法。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104(39): 15181 - 15187。http://dx.doi.org/10.1073/pnas.0702288104

Pahl-Wostl, c . 2007。面向气候和全球变化的自适应水管理转型。水资源管理21(1): 49 - 62。https://doi.org/10.1007/s11269-006-9040-4

Pahl-Wostl, c . 2009。分析资源治理机制中的适应能力和多层次学习过程的概念框架。全球环境变化19(3): 354 - 365。http://dx.doi.org/10.1016/j.gloenvcha.2009.06.001

Pahl-Wostl, c . 2015。面对全球变化的水治理:从了解到转变。Sringer、可汗、瑞士。http://dx.doi.org/10.1007/978-3-319-21855-7

Pahl-Wostl, c . 2017。水治理的进化视角:从理解到转变。水资源管理31日(10):2917 - 2932。http://dx.doi.org/10.1007/s11269-017-1727-1

Pahl-Wostl, C. Becker, C. Knieper和J. Sendzimir. 2013。多层次的社会学习过程如何促进变革:洪水管理的比较案例分析。生态和社会18(4): 58岁。http://dx.doi.org/10.5751/ES-05779-180458

Pahl-Wostl, C. G. Holtz, B. Kastens和C. Knieper. 2010。分析复杂的水治理制度:管理和过渡框架。环境科学与政策13(7): 571 - 581。http://dx.doi.org/10.1016/j.envsci.2010.08.006

Pahl-Wostl, C.和C. Knieper. 2014。水治理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挑战的能力:利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来区分多中心、碎片化和集中化制度。beplay竞技全球环境变化29:139 - 154。http://dx.doi.org/10.1016/j.gloenvcha.2014.09.003

Pahl-Wostl, C.和N. Kranz, 2010。变革时代的水治理。环境科学与政策13(7): 567 - 570。http://dx.doi.org/10.1016/j.envsci.2010.09.004

Pahl-Wostl, C. L. Lebel, C. Knieper和E. Nikitina. 2012。从灵丹妙药到驾驭复杂性:面向流域适应性水治理。环境科学与政策23:24-34。http://dx.doi.org/10.1016/j.envsci.2012.07.014

Perreault, t . 2014。什么样的治理才能获得什么样的股权?水治理中正义的理论化。国际水39(2): 233 - 245。http://dx.doi.org/10.1080/02508060.2014.886843

佩罗特,T.博伦斯,J.沃斯,2018。结论:在不断变化的水世界中为正义而斗争。346 - 360页R.博伦斯,T.佩罗和J.沃斯,编辑。水正义。剑桥大学出版社,英国剑桥。http://dx.doi.org/10.1017/9781316831847.023

彼得斯,2001。执政的未来。第二版,修订。美国堪萨斯州劳伦斯市堪萨斯大学出版社。

佩蒂克鲁,M.和H.罗伯茨,2008。社会科学的系统回顾:实用指南。布莱克韦尔,马尔登,马萨诸塞州,美国。http://dx.doi.org/10.1002/9780470754887.ch5

Raadgever, G. T, E. Mostert, N. Kranz, E. Interwies, J. G. Timmerman. 2008。评估跨界河流流域的管理制度:它们是否支持适应性管理?生态和社会13(1): 14。http://dx.doi.org/10.5751/ES-02385-130114

罗德,r.a.w. 1996。新的治理方式:无政而治。政治研究44(4): 652 - 667。http://dx.doi.org/10.1111/j.1467-9248.1996.tb01747.x

Rockström,斯蒂芬,诺恩,Å。佩尔松,F. S. Chapin III, E. F. Lambin, T. M. Lenton, M. Scheffer, C. Folke, H. J. Schellnhuber, B. Nykvist, C. A. de Wit, T. Hughes, S. van der Leeuw, H. Rodhe, S. Sörlin, P. K. Snyder, R. Costanza, U. Svedin, M. Falkenmark, L. Karlberg, R. W. Corell, V. J. Fabry, J. Hansen, B. H. Walker, D. Liverman, K. Richardson, P. Crutzen,和J. A. Foley. 2009。人类安全的行动空间。自然461:472 - 475。http://dx.doi.org/10.1038/461472a

罗杰斯,P.和A. W.霍尔,2003。有效的水治理。技术委员会背景文件全球水资源伙伴关系,瑞典斯德哥尔摩。(在线)网址:https://www.gwp.org/globalassets/global/toolbox/publications/background-papers/07-effective-water-governance-2003-english.pdf

Salager-Meyer, f . 2008。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出版:未来的挑战。学术英语杂志7(2): 121 - 132。http://dx.doi.org/10.1016/j.jeap.2008.03.009

施耐德,C. Q.和C. Wagemann. 2012。社会科学的集论方法:定性比较分析指南。剑桥大学出版社,英国剑桥。http://dx.doi.org/10.1017/CBO9781139004244

斯科特,t . 2015。合作有什么不同吗?将协同治理与环境成果联系起来。政策分析与管理杂志34(3): 537 - 566。http://dx.doi.org/10.1002/pam.21836

Silveira, S. Junier, F. Hüesker, F.群芳,A. Rondorf. 2016。在流域管理方面组织跨部门合作:莱茵河和珠江流域的案例研究。国际河流流域管理杂志14(3): 299 - 315。http://dx.doi.org/10.1080/15715124.2016.1170692

Srinivasan, V., E. F. Lambin, S. M. Gorelick, B. H. Thompson, S. Rozelle. 2012。全球水危机的性质和原因:来自人-水耦合研究荟萃分析的症候。水资源研究48 (10): W10516。http://dx.doi.org/10.1029/2011WR011087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1997.可持续人力发展的治理:开发计划署政策文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纽约,美国纽约。

范布伦,A., M.文克,J.华纳,2016。为潜在危机构建权威答案?比较了荷兰气候适应实践中的困惑、动力和框架策略。比较政策分析:研究与实践18(1): 70 - 87。http://dx.doi.org/10.1080/13876988.2013.877675

范·德·米恩和r·r·布朗。2009。深入“制度黑箱”:揭示可持续城市水管理制度的属性。美国水资源协会杂志45(6): 1448 - 1464。http://dx.doi.org/10.1111/j.1752-1688.2009.00377.x

瓦拉迪,R. G., A. A. zunaga - teran, A. K. Gerlak, S. B. Megdal. 2016。地下水治理的模式和方法:全球选定案例的经验教训调查。8(10): 417。http://dx.doi.org/10.3390/w8100417

Vink, M. J, D. Benson, D. Boezeman, H. Cook, A. Dewulf,和C. Termeer. 2015。国家传统重要吗?比较荷兰社团主义和英国多元主义在气候变化适应方面的协商治理举措。beplay竞技水与气候变化杂志beplay竞技6(1): 71 - 88。http://dx.doi.org/10.2166/wcc.2014.119

Wehn, U., M. Rusca, J. Evers和V. Lanfranchi. 2015。参与洪水风险管理和公民观测站的潜力:治理分析。环境科学与政策48:225 - 236。http://dx.doi.org/10.1016/j.envsci.2014.12.017

j.l. Jr.韦斯科特,2009。国际水资源比较研究。当代水研究与教育杂志142(1): 61 - 66。http://dx.doi.org/10.1111/j.1936-704X.2009.00055.x

伍德豪斯,P.和M.穆勒,2017。水治理——当前争论的历史视角。世界发展92:225 - 241。http://dx.doi.org/10.1016/j.worlddev.2016.11.014

于,H. H., M.埃德蒙兹,A.劳拉-温赖特,D.托马斯。2016。水资源综合管理下的灌溉公地治理——当代中国农村的比较研究。环境科学与政策55(1): 65 - 74。http://dx.doi.org/10.1016/j.envsci.2015.08.001

Zeitoun, M., T. Allan, N. Al Aulaqi, A. Jabarin,和H. Laamrani. 2012。也门和约旦的用水需求管理:解决权力和利益问题。地理杂志178(1): 54 - 66。http://dx.doi.org/10.1111/j.1475-4959.2011.00420.x

zingraffa - hamed, A. S. Greulich, K. M. Wantzen和S. Pauleit. 2017。欧洲水治理的社会驱动因素:法国和德国城市河流修复实践的比较。9(3): 206。http://dx.doi.org/10.3390/w9030206

Zwarteveen, m.z, R. Boelens. 2014。界定、研究和争取水正义:研究和行动的一些概念性基石。国际水39(2): 143 - 158。http://dx.doi.org/10.1080/02508060.2014.89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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