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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本文的既定格式:
舒特,M., C. Leeuwis和A. van Paassen, 2013。莫桑比克可持续生物燃料政策辩论中的事前规模动态分析。生态和社会 18(1): 20。
http://dx.doi.org/10.5751/ES-05310-180120
研究

莫桑比克可持续生物燃料政策辩论中的事前尺度动态分析

1瓦赫宁根大学和研究中心知识、技术和创新小组

摘要

在本文中,我们探讨了事前尺度动态分析如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尺度和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这些相互作用如何影响政策过程中的解决方案空间。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对了开展事前规模动态分析的机遇和挑战,将其作为以行动为导向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其对更敏感的规模政策制定的贡献。莫桑比克关于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政策辩论为我们分析跨行政、制度和经济规模和水平的相互作用提供了经验背景,以及这些相互作用如何影响探索和设计政策解决方案的空间。在此基础上,我们得出结论:事前尺度动态分析有助于:(1)提高对尺度与层次之间相互作用及其政策意义的认识;(2)识别尺度与层次之间即时和潜在的匹配和不匹配,并发展(适应性)能力;(3)识别利益相关者及其与尺度和层次相关的利益,为多利益相关者协作学习提供基础。因此,事先的比额表动态分析可以为平衡和协调不同比额表和级别之间的相互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由此可以产生对比额表敏感的创新政策反应。作为行动导向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部分,在进行尺度动力学分析时,需要仔细注意尺度和水平的纳入和排除过程。
关键词:行动导向研究;生物燃料;尺度前动力学分析;莫桑比克;政策过程;规模和水平;可持续性

介绍

在全球化背景下,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应对复杂环境问题的可持续政策解决方案需要跨越国家和大陆的边界,跨越不同的行政、制度、经济和政治规模和水平(Cumming et al. 2006, Smith et al. 2010)。beplay竞技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国际一级的现象如何植根于地方一级的活动和进程,反之亦然。研究跨多个尺度的相互作用,以及这些尺度上的层次,是Cash等人(2006)所描述的尺度动力学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尺度动态分析及其对政策制定和其他治理形式的影响的文献正在迅速增长(例如,参见Kok和Veldkamp 2011)一个).然而,需要更多的实证案例研究论文来提供概念性文献价值的实验见解(参见Kok和Veldkamp 2011)b).

概念性文献中的讨论之一是尺度和水平是否应该被视为“真实实体”或“社会构建”(Buizer et al. 2011:3,8, turnout和Boonman-Berson 2011)。前一种方法是许多自然科学学科(如景观生态学)的核心。在这些学科中,事前规模动态分析为制定情景提供了基础,以告知决策者某一规模或水平的行动如何限制或提供其他规模或水平的机会(Cash和Moser 2000)。在社会科学中,同时使用“真实”和“建构主义”的方法来衡量尺度和层次。然而,与其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的一个根本区别是,社会科学中的尺度动态分析主要用作事后重建或评估政策过程的分析工具(例如,见Bunce等人2010、Mandemaker等人2011、van der Veen和Tagel等人2011、van Lieshout等人2011的工作)。根据Manson(2008)的观点,我们认为理解研究中尺度概念的不同应用如何有助于制定更具有尺度敏感性的政策是特别有趣的。尽管许多学者强调了这类研究的必要性(参见Giller等人2008年、McNie 2007年、Termeer等人2010年、Veldkamp等人2011年),但很少有案例研究探索了将事前(和事前)尺度动态分析作为行动导向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部分的潜力。

规模、级别和规模动态

根据Gibson等人(2000:218)的定义,我们将尺度理解为:“用于测量和研究任何现象的空间、时间、定量或分析维度。”我们对层次的定义与Termeer等人(2010:1)一致,Termeer等人将层次描述为:“在一个尺度上位于不同位置的分析单元。”举例来说,空间尺度是尺度的一个例子,而地方、次国家、国家、区域和全球是空间尺度上的分析单位或层次。文献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尺度和层次的例子(见图1)。空间和时间尺度属于经典(Termeer et al. 2010),但尺度也可以是行政、制度或经济的。如上所述,空间尺度包括与地理空间相关的层次,这些层次构成了地理学和生态学等学科的基础。时间尺度可以根据对时间的感知进行划分,例如,短期、中期或长期,或慢速和快速(Cash et al. 2006)。行政或政策尺度包含从超国家一级到例如村庄一级的决策级别。行政规模上的水平与制度规模上的水平密切相关,制度规模代表了界定“游戏规则”的不同类型的监管机制。制度层面的水平可以从公约和条约到法律和法规,为建立和实施自愿框架和标准以及操作规则提供空间(Cash等,2006年)。经济规模表达了不同经济活动或增值活动之间的关系。 The economic scale can be organized as a value chain, with levels ranging from input and service provision, production, processing, trade and marketing, and eventually, consumption. Note that the economic scale can also include other levels (for example, retailers or distributors). Given the scope of our work, we chose to conceptualize the economic scale as the value chain that is visualized in Fig. 1. The choice of levels and their directionality and hierarchy within scales is not always clean-cut and straightforward. For example, within the economic scale, producers and traders can simultaneously be consumers (for example, of food), making their categorization complex.

Cash等人(2006:2)将跨尺度动态描述为:“[I]跨不同尺度的相互作用”,例如,空间和时间尺度之间的层次。他们将跨层次动态定义为:“[I]在一个尺度内的层次之间的互动[…]”;比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规模。以类似的方式,Cash等人(2006:2-4,侧重点改变)阐明:“‘多层次’用于表示多个层次的存在,而‘多尺度’用于表示多个尺度的存在,但不暗示存在重要的跨层次或跨尺度的交互。”

尺度动力学应解释为跨尺度、跨层次、多尺度或多层次的时间相互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各种组合(例如,多尺度和跨层次)。因此,尺度动力学分析是指描述和解释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

政策过程的尺度动力学分析与解决空间

政策过程中的解决方案空间是由空间、行政、时间、经济和政治尺度以及这些尺度上的级别之间的复杂相互作用决定的。这种动态影响政策过程的过程和结果。根据Giller等人(2008),在不同规模和层次之间平衡利益和弥合看法,可能会出现可行的政策解决方案。事前尺度动态分析有助于描述和分析尺度与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形成探索、设计和实施对尺度敏感的政策解决方案的空间。

Cash等人(2006)确定了与规模和级别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关的三类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影响政策过程中的解决方案空间。第一个挑战是“无知”,指的是:“[U]已知的发生的跨层次和跨尺度的相互作用”(Veldkamp等人2011:3),通常是由于缺乏尺度或水平的敏感性,导致无法预见或意外的政策反应(参见Buizer等人2011)。第二个挑战是尺度和水平之间不同类型的“不匹配”。当不同的量表或水平不相对应时,可能会发生不匹配;例如,当寻求在国家行政或政策层面解决跨境或国际问题时(Cumming et al. 2006, Veldkamp et al. 2011)。错配也可能是暂时性的,即缓慢的制度程序无法对紧急政策问题做出反应(Cumming等人2006年,Termeer等人2010年)。例如,功能错配指的是新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对利益相关者的非预期负面影响(Cash et al. 2006, McNie 2007)。第三个挑战是“多元化”,指的是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和参与,以及他们在政策过程中的规模和层次相关利益(Cash等,2006)。

莫桑比克关于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政策辩论

2007年12月,莫桑比克政府组织了一次研讨会,讨论欧盟指令2009/28/EC (European Union 2009)的提案。该指令包括欧盟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标准,并批准了一个强制性的最低目标,即到2020年,所有成员国在与交通相关的汽油和柴油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燃料)的份额必须达到10%。在研讨会上,与会者得出的结论是,欧盟没有根据其对非洲的发展议程制定其生物燃料政策。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和间接土地利用变化的标准被认为“过于雄心勃勃”,并认为它们可能“吓跑潜在投资者”(Schut et al. 2010)一个: 18)。在研讨会期间,会议决定制定一个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国家政策框架。作为实施国家生物燃料政策和战略(第22/2009号决议)的一部分,莫桑比克政府成立了几个部际工作组,由国家生物燃料工作组负责监督。可持续生物燃料工作组的职责是:(1)分析不同平台和市场对可持续标准的制定情况,发展能力,使莫桑比克能够影响国际辩论并与处于类似立场的国家合作;(2)建立一个反映莫桑比克现实和主要市场长期需求的国家可持续生物燃料生产体系;(3)制定选择生物燃料投资项目的标准;(4)建议修改莫桑比克的法律框架,以促进可持续的生物燃料行业。

在2008年12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该论文的第一作者在莫桑比克进行了面向行动的研究。在此期间,作者组成了技术秘书处的一部分,负责开展研究,以支持可持续生物燃料工作组实现其目标。

研究目标与方法

我们的目标是探索不同类型的规模动态分析如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规模和级别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如何影响策略流程中的解决方案空间。我们还反思了将事前规模动态分析作为行动导向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部分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008年12月到达莫桑比克后,我们与莫桑比克政府合作制定了我们的研究方法。第一个挑战是定义系统的边界,并选择在研究中包括和排除什么规模和水平。根据工作组在莫桑比克国家生物燃料政策和战略中制定的目标,开展了规模动态分析的研究方法。规模动态分析包含两个阶段(图2)。在这两个阶段中,主要重点是分析行政、制度和经济规模和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偶尔,我们也提到与其他量表和水平的相互作用的影响。根据不断变化的政策背景和研究得出的渐进见解,我们不断监测和评估系统的边界,以及是否必须在分析中纳入新的量表或水平。

第一阶段包括对莫桑比克可持续生物燃料政策辩论中规模动态的实际事前分析。第一阶段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关注行政、制度和经济规模内的跨规模和跨级别动态。它描述和分析了不同类型的生物燃料协议和指令、法律和自愿框架(制度层面)在超国家、区域和国家政策层面(行政规模)发展起来的相互作用,并分析了这如何影响生物燃料贸易和市场准入(经济规模)。我们的目标是确定不同规模和水平之间的匹配和不匹配(图3)。换句话说,我们分析了不同行政机构开发的各种可持续生物燃料框架,确定了它们与莫桑比克政府的生物燃料目标之间的关系,并指出了莫桑比克生产的生物燃料在贸易和营销方面的影响。

第一阶段的第二步描述并分析了莫桑比克政府在国家生物燃料政策和战略中制定的政策目标与莫桑比克生物燃料发展实践之间的关系。我们探索了行政和经济层面的跨尺度、跨层次的动态。我们研究了莫桑比克政府的法律框架对莫桑比克生物燃料生产和加工的操作规则和实践的影响。我们还研究了生产和加工如何受到投入和服务提供的可获得性以及贸易和市场动态的影响。作为第二步的一部分,我们详细阐述了管理莫桑比克政府与生物燃料生产商和加工者之间协议的现有法律框架,如投资指导方针和获得土地的法律程序(图4)。

第二阶段建立在第一阶段前期规模动态分析的基础上,该分析揭示了莫桑比克在发展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国家制度框架方面的一些不匹配和政策挑战。第二阶段也包括两个步骤。由于莫桑比克(以及其他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使用生物燃料的时间相对较短,我们比较分析了巴西(一个在生产、加工、贸易和使用生物燃料方面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的跨规模和跨层次互动。因此,步骤3包括对巴西政府(在行政规模上与莫桑比克政府处于类似水平)开发的法律框架(制度规模)进行分析,以促进和调节其生物燃料价值链不同层次(经济规模)的可持续性。在分析中,主要关注的是经济规模上的生产和加工水平,尽管也分析了巴西生物燃料的投入和服务提供水平、贸易和营销水平的发展(图5)。

在第4步中,我们应用了与第3步相似的尺度动力学分析类型。为了更多地了解莫桑比克与认证和可持续性相关的规模动态,我们对莫桑比克在可持续性框架和标准下生产商品的其他部门的规模和水平相互作用进行了比较分析。我们着重研究了在超国家和国家级别(行政级别)上发展的体制层面(例如自愿框架和操作规则)之间的动态,以及它们如何影响经济规模上的生产和加工动态。正如第2步和第3步,我们还分析了投入和服务提供、贸易和营销水平的动态(图6)。

作为第二阶段的一部分,我们描述和分析了行政、制度和经济规模和水平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如何随时间演变的。我们还研究了如何应对不同类型的规模和级别相关的挑战;比如巴西政府。这一报告连同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为制定政策设想和建议提供了投入。这支持了莫桑比克政府工作组的决策和实现其政策目标。

第一阶段:事前尺度动态分析

第一步:分析(国际)国家机构生物燃料框架

与工作组的第一个目标相一致的是,对当时领先的可持续生物燃料体制框架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他们是:(1)荷兰人克莱默的标准;(2)英国可再生运输燃料义务(RTFO);(3)欧盟关于可持续生物质生产的指令(2009/28 / EC号指令);和(4)可持续生物燃料生产全球原则和标准0版,由可持续生物燃料圆桌会议(RSB)发布。附录1提供了这四个框架的总结和比较。RSB是一个自愿的框架;荷兰、英国和欧盟的框架是促进可持续生物燃料生产的指令。对于欧盟成员国来说,只有符合欧盟可持续性标准的生物燃料才可以算作10%最低目标的一部分,并有资格获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生物燃料的市场奖励(欧盟,2009)。当时,英国和荷兰国家行政层面制定的标准的可执行性是有问题的,因为一些标准可能与国际法律框架相冲突。例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应得到与进口国生产的产品相同的待遇,法规和标准不应造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Bauen et al. 2005, van Dam et al. 2008)。然而,使用温室气体减排、生物多样性或环境标准对产品进行分类是可能的(Woods and Diaz-Chavez, 2007)。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欧盟“(狭隘地)关注气候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在其可持续生物燃料框架中缺乏详细的社会和经济标准(迪卢西亚2010:7400)。

在研究的后期阶段,我们分析了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框架更好的甘蔗倡议(BSI,版本2),全球生物能源伙伴关系(GBEP)和南非发展共同体(SADC)可持续生物燃料框架.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框架尤其意味着在比额表动态分析中增加一个(区域)行政级别。随后,分析了莫桑比克国家生物燃料政策与战略。在这份文件中,莫桑比克政府对生物燃料的愿景被描述为:“利用农业能源资源使能源范围多样化,造福于人口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莫桑比克政府2009:11)。

尽管莫桑比克国家生物燃料政策和战略限制了监管和法律权力,但它描述了一些旨在促进生物燃料生产的措施,同时限制了对社会和环境的潜在负面影响。提出了基于农业生态用地分区的土地配置限制;防止对粮食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批准选定的原料,即用于乙醇的甘蔗和甜高粱,以及用于生物柴油的椰子和麻风树;利用可持续发展准则选择投资项目和分配土地业权;通过混合授权创建国内生物燃料市场;增加出口以创造税收和外汇;以及促进区域生物燃料市场的发展。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莫桑比克政府的目标大体上符合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框架的可持续性原则;特别是在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方面。 This can be explained by the fact that the Mozambican and SADC frameworks were developed parallel to each other and in an integrated way. Moreover, aligning with the SADC 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biofuels would facilitate access to the regional SADC market, one of the objectives of the Mozambican government. Analysis of other existing biofuel-relate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s in Mozambique revealed that data requirements under the existing Project Application and Land Acquisition Process—governed by the Mozambican investment law and land law, and their regulatory frameworks (Fig. 7)—could potentially be adapted to assess the sustainability of biofuel operations in Mozambique. An assessment of the performance of companies after two years provides the Mozambican government with a legal instrument to invalidate the land titles of companies that do not comply with Mozambican legislation. This occurred in December 2009, when the government voided the contract of a large sugarcane-for-bioethanol project, as the company failed to comply with their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Schut et al. 2010b).

接下来,分析了莫桑比克与其他国家和超国家行政当局之间的(贸易)协定和条约。莫桑比克向欧盟出口乙醇、生物柴油和植物油的免税资格是根据两个关键协议获得的:(1)欧盟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之间的《科托努议定书》(Cotonou Protocol),该协议正在转变为欧盟与南共体之间的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议(EPA);(2)《除武器以外的一切》(Everything But Arms)安排,该安排允许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商品(武器除外)免税进入欧盟市场。《南共体贸易议定书》为莫桑比克产品提供向其他10个南共体国家(博茨瓦纳、莱索托、马拉维、毛里求斯、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出口的免税通道,旨在促进区域贸易(Schut等,2010)b).在促进该国新兴生物燃料部门的可持续性方面,莫桑比克是《京都议定书》等有关可持续性的国际条约的签署国,并经历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压力,以表明:“[G]对国际捐助者和强大的贸易伙伴的善意,考虑到对国家预算的大量捐款”(Di Lucia 2010:7401)。

第二步:莫桑比克的生物燃料生产和加工实践

为了更好地了解莫桑比克的生物燃料生产和加工实践,我们分析了10个现有的生物燃料项目,并采访了近50个利益相关者,包括政策制定者和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分析显示了生物燃料生产者和加工者之间的多样性,促进可持续的小农生物燃料生产需要一套不同于商业部门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政策措施(Schut et al. 2011)b).此外,分析使我们能够识别不同层次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他们在生物燃料可持续性方面的目标;他们对可持续生物燃料国家框架的制度嵌入的偏好;以及应该如何组织制定这样一个框架的政策过程的想法。民间社会利益攸关方尤其抱怨政府工作组的参与和合作有限。

对生物燃料投资建议的分析补充了上述数据。这表明,缺乏操作规则正在莫桑比克政府的生物燃料政策目标与莫桑比克的生物燃料发展实践之间造成差距。例如,大多数商业生物燃料生产商和加工者表示没有兴趣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建厂,也没有把重点放在农业生态土地分区所确定的地区。相比之下,这些生产商和加工商更喜欢把自己设在能够接触到投入和服务提供商的地区,并且靠近深海港口,以便将产品出口到欧盟等海外市场。另一个错配是投资者估计的就业创造远低于政府的预期(Schut et al. 2010)b).随着我们研究的展开,全球金融市场的形势恶化了。莫桑比克的几家生物燃料运营商面临破产,几个项目被投资者抛弃,留下了毁林地区和失业工人。这让人们意识到,有必要制定严格的标准来监管生物燃料部门的财务可持续性,而与第一步相关的是,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基本上没有这样的标准。它还表明需要有灵活性和适应能力,以便根据经济规模不断变化的动态来调整体制框架。

第二阶段:比较尺度动力学分析

第一阶段scale dynamics分析的前期分析中出现的一些挑战和潜在的不匹配为第二阶段提供了输入。以下问题产生了:管理可持续生物燃料的不同类型的制度框架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框架如何解决商业和小农生物燃料生产者和加工者的多样性问题?如何在制定和实施体制框架方面建立灵活性和适应能力?如何开发一个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框架,使不同的利益相关群体聚集在一起,而不是分裂?我们通过分析巴西和莫桑比克其他在可持续性或认证计划下生产商品的部门的可比规模动态,探索了这些问题的可能答案。

第三步:从巴西的尺度动态分析中学习

进行了一项案头研究,以分析巴西政府如何应对上述一些挑战。巴西生物燃料行业的快速扩张及其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已招致欧盟的批评,欧盟提议限制巴西不可持续生产的生物燃料的市场准入(Keeney和Nanninga 2008)。作为对国际政治压力的回应,巴西制定了若干制度机制来规范生物燃料部门的可持续性,包括提供激励措施来刺激商业和小农生产者之间的伙伴关系,提高该部门的财务可持续性,并促进研发投资,以持续提高生物燃料部门的生产力、效率和整体可持续性。这些问题中有许多与莫桑比克政府目前和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相似。

关于体制规模,分析表明,如果一个国家的现有法律框架规定了经济规模各级活动的(负面)影响,则不需要额外的可持续框架或认证计划;特别是在生物燃料的生产和加工方面。这种规范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制度性方法符合莫桑比克政府工作组的目标,并且可以为政府和生物燃料投资者减少额外的官僚主义和财政负担。必须指出的是,巴西的执法普遍薄弱,因此许多生物燃料生产商和加工商仍然不遵守现有的法律(例如,Smeets et al. 2008)。

对巴西行政规模、制度规模和经济规模之间长期动态的分析表明,发展和实施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制度框架需要适应能力。下面的例子将说明这一点。在20世纪90年代初,巴西政府开始推动机械化甘蔗收割,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由甘蔗燃烧引起的其他类型的空气污染,这是促进手工收割的必要过程(van Dam et al. 2008)。烧甘蔗也被认为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破坏了生态系统和土壤结构,而且它对割藤工人的健康有害。然而,由于引进了机械化收割,巴西甘蔗行业的就业在1992年至2003年期间下降了近50%,给甘蔗种植者及其家庭带来了社会和经济问题(Schut et al. 2010)一个).这个例子表明,在某些行政级别上对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定义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制定这些定义的体制框架和行政机构应该对这种变化作出反应。

第四步:学习莫桑比克其他部门的规模动态分析

为了更多地了解莫桑比克的制度动态,我们分析了莫桑比克在自愿认证计划或可持续发展标准下的商品生产情况森林管理委员会(FSC),GLOBALG.A.P。,公平贸易的国际,都是在超国家行政层面上制定的(附录2提供了每一个的简要概述)。数据收集通过分析二手数据,进行访谈,并对公司和项目进行实地访问。

分析GLOBALG.A.P。证明主流认证很容易导致小农生产者被排除在市场之外。这是因为很少有小生产者有人力或财政资源来遵守可持续发展或认证计划。因此,对小农进行能力建设、替代程序和团体认证是至关重要的。在商业部门,解决生物燃料生产者的异质性也很重要。FSC和公平贸易都发展了循序渐进的制度,寻求在当地环境中尊重生产者。例如,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允许初创公司遵守基本标准,而更“成熟”的公司则要接受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审计。然而,绝大多数的莫桑比克木材是不可持续地生产和非法提取的,主要是因为缺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这是莫桑比克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世界银行,2009年)。

莫桑比克全国市场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由自愿可持续性框架下生产的商品供应的。根据自愿标准进行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海外市场,因为与认证有关的较高生产成本不允许在国内市场进行竞争。此外,很少有公司进行审计,而且普遍缺乏能够提供标准化或认证服务的设施(如实验室)。为了应对FSC认证缺乏背景和国家支持的情况,莫桑比克的一些国家公共和私人利益相关者成立了FSC认证负责任林业协会2010年12月。AGREF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FSC国家办公室,并在莫桑比克制定一个FSC森林认证的国家标准,使获得FSC认证变得更容易和更便宜。它表明,可能需要在国家一级建立新的多利益相关方行政机构,以促进建立一个可行、可接受和负担得起的体制框架,并最终对该框架实施充分的监测。

莫桑比克可持续生物燃料政策辩论中的规模动态分析和解决空间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共同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莫桑比克关于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政策辩论所蕴含的各种规模和水平相关动态。对规模动态的事前分析确定了与行政、体制和经济规模和水平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的不同类型的挑战。结合比较规模动态分析的结果,确定了应对这些挑战的策略。下面,我们将分析这是如何塑造莫桑比克可持续生物燃料政策辩论的解决方案空间的。

减少忽视,并意识到尺度和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

莫桑比克政府对欧盟指令2009/28/EC的反馈和工作组的目标;也就是说,影响关于生物燃料的国际辩论,并制定一个反映主要生物燃料市场需求的框架;显示出莫桑比克政府对跨规模和跨层次的行政、体制和经济动态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然而,关于这些相互作用将如何影响莫桑比克正在发展的生物燃料部门以及它将如何影响可在其中发展可持续生物燃料国家框架的行政和体制空间的资料很少。因此,基本的第一步是描述和分析在不同行政层次上发展的现有体制框架,并探索这为莫桑比克在生物燃料的生产、加工、贸易和营销(经济规模层面)方面提供的机会和挑战。

这也表明了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制度框架是如何由不同行政层次和空间层次的多个目标、优先事项和权衡决定的。欧盟的生物燃料可持续性标准与荷兰的标准不同,荷兰的框架与英国的框架也不同,尽管它们在行政规模上是在同一个水平上制定的。在贸易、市场准入或展现政治善意方面,制度框架的一致性可能产生经济和政治后果。

对莫桑比克行政、制度和经济规模之间相互作用的分析提高了人们对生物燃料活动在经济规模上的多样性的认识,以及生物燃料实践如何与莫桑比克政府国家生物燃料政策和战略中制定的生物燃料政策目标相关联。它表明需要及时制定一个体制框架,使经济活动(特别是生物燃料的生产和加工)与莫桑比克政府的政策目标相一致。此外,它还引发了这样的思考:什么样的体制框架可以协调在行政(国家政府)和经济规模(生产者和加工者)不同层次上发挥作用的目标。

分析所揭示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体制框架如何能够解决经济规模的生产水平上存在的多样性问题。换句话说,它如何区分商业生物燃料生产者和小农生物燃料生产者。对其他部门的这种动态分析表明,认证和可持续性计划很容易给小农进入市场造成障碍,但FSC等计划如何通过制定替代的、渐进的程序和操作规则来应对这类挑战。

就工作组的目标而言,该分析为探索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国家制度框架提供了解决空间,该框架可以反映:(1)不同区域和国际市场的长期需求,通过这样做,促进莫桑比克生产的生物燃料的贸易和营销,并展示政治善意;(2)莫桑比克的现实,通过对莫桑比克新兴的生物燃料经济,以及它如何与国家行政一级制定的法律框架相联系并受其影响,提出一个更现实的想法。

政策制定中的规模与水平匹配与错配、适应能力

对行政、制度和经济规模和水平之间动态的事前分析揭示了现有的和潜在的不匹配,但也有匹配。由于对可持续生物燃料的认识不同,以及促进可持续生物燃料部门所需的制度框架类型不同,导致了行政和制度规模之间的不匹配。更具体地说,欧盟制定的制度框架对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的关注没有反映莫桑比克国家层面制定的社会经济和能源安全政策目标。

另一个不匹配的情况是由于在莫桑比克没有适当的体制框架来指导经济规模的生物燃料活动。这导致了操作规则和生物燃料活动不能反映莫桑比克政府的目标;例如,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促进生物燃料生产。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制度框架可能暴露出的潜在不匹配主要来自于对巴西(步骤3)和莫桑比克其他部门(步骤4)规模和水平相互作用的比较分析。不匹配尤其出现在制度规模和经济规模的界面上。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普遍缺乏执法,巴西和莫桑比克的法律体制框架没有转化为操作规则。因此,体制框架对生物燃料或其他商品的生产和加工等经济规模活动的监管影响有限。

还确定了不同等级和等级的匹配。例如,将可持续生物燃料的标准纳入管理项目申请和土地征用过程的现有制度法律框架,可以为投资者和莫桑比克政府创造双赢的局面,而不会对小农的生物燃料生产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分析显示了在区域层面与其他国家合作的经济优势,因为南共体成员国采用了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区域原则,可以根据南共体贸易议定书,促进莫桑比克生物燃料免税进入其他大多数南共体国家。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框架保持一致在政治上也是可取的,因为它可以:(1)增加由莫桑比克政府开发的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制度框架的合法性,(2)加强莫桑比克在可持续生物燃料国际辩论中的政治地位,(3)促进与具有类似立场的国家的合作。这些都是莫桑比克政府工作组的主要目标。

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定义容易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不匹配将需要不断地解决。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期间制定的可持续生物燃料体制框架越来越重视财政和经济的可持续性,这就说明了这一点。对巴西生物燃料部门规模动态的分析还表明,国家行政层面的制度框架是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的。它们可以随着其他体制层面的变化而变化,例如新的国际条约或议定书;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例如对可持续生物燃料的需求;或者新生产技术的可用性,例如,机械化收割。为了应对这种动态,制定和实施制度框架的适应能力至关重要,但也非常具有挑战性(参见Gunderson和Holling 2002, Cumming等人2006,Olsson等人2007,Allen和Holling 2010, Termeer等人2010)。

利益相关者多元化和协作学习

规模动态分析有助于识别关键利益相关者。这些代表包括来自超国家机构、国家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商业和小农生产者等方面的代表。因此,它提供了洞察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相互(权力)关系;比如欧盟和莫桑比克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不仅捕捉了利益相关者关于什么类型的制度框架对莫桑比克环境最有效的看法,以及可持续生物燃料的原则和标准应该包含在框架中,而且还捕捉了关于政策过程应该如何组织的期望,以及利益相关者在该过程中所感知的角色、权利和责任(Schut et al. 2013)。由于莫桑比克的多方利益相关方在可持续生物燃料问题上的讨论空间有限,会议强调了莫桑比克政府工作组需要加强与不同行政、体制和经济规模和层次的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合作。Bunce等人(2010)认为,这可以使政策更能响应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第二阶段的比较分析提供了一些例子,说明如何组织跨规模和跨层次的多利益相关者合作,以制定反映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关键利益的可持续发展框架。此外,这些分析还使人们认识到,可能需要多种体制办法来处理经济规模各级之间和各级内的多元化问题,例如,商业和小农生产者和加工者,并尊重不同各级的利益攸关者的多元化、他们的目标和需要。

行动导向研究中的尺度动态分析:机遇与挑战

基于我们在莫桑比克可持续生物燃料政策辩论中的经验和贡献,我们得出结论,预先规模动态分析可以为更敏感的规模政策制定做出重要贡献。它允许在政策过程的早期阶段识别和处理与规模和层次交互相关的挑战(以及潜在的解决方案)。对其他国家和其他部门的规模和水平之间相互作用的比较分析提供了宝贵的见解,扩大了在莫桑比克探索管理可持续生物燃料生产的政策选择的空间。这些分析强调了多方利益相关者合作的必要性,政策过程中的适应能力,以及不同类型的体制框架的优缺点,这是我们作为技术秘书处向莫桑比克政府工作组提出的建议。

我们想让读者了解这对我们的贡献。事先规模动态分析的研究结果为起草莫桑比克可持续生产生物燃料的原则和标准以及制定政策执行指南提供了基础。这项工作由部际工作组执行,并得到技术秘书处的支持。2010年5月和10月在全国不同地区组织了三次利益攸关方协商讲习班,讨论了拟议的政策框架。来自捐助界、莫桑比克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的150多名代表参加了讲习班。在研讨会期间,利益相关者就可持续发展原则和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讨论,并讨论了将该框架与政府现有的项目申请和土地征用程序相结合的建议。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该框架进一步实施,并制定了可持续性指标和核查工具。此外,在该国不同地区组织了三次利益攸关方协商讲习班。2012年6月,该框架的实施版本最终确定并提交给利益攸关方,使莫桑比克成为第一个制定可持续生物燃料国家政策框架的非洲国家。在发表这份文件时,已为莫桑比克部长理事会核可拟订了框架。 The policy process in Mozambique has attracted considerable attention, both within the SADC region as well as in the EU. As part of a broader set of legal instruments and incentives, the sustainability framework will further enable the Mozambican government to regulate economic biofuel activities in the country. A first impact is that as a result of recently approved biofuel blending targets, more biofuel producers and processors are expressing interest in trading their produce on the Mozambican market, instead of exporting biofuels to the EU.

将事前规模动态分析作为面向行动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部分,在方法论和分析方面存在一些挑战。面向行动的研究方法使我们能够从分析中纳入或排除各种规模和水平,并随着研究和政策辩论的展开重新定义系统的边界。这塑造了研究的动态,使其能够对不断变化的政策背景作出反应,从而增强了事前规模动态分析的实际相关性,以支持政策过程。然而,这也带来了挑战。关于在分析中包括和排除哪些规模和层次的选择,不容易与跨不同规模和层次操作的不同涉众团体合作作出。它们通常是基于研究人员所做的选择,考虑到关于纳入或排除何种规模和水平的决定会影响研究创造的规模意识类型、确定的匹配和不匹配,以及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过程的适当性,这一点可能会受到质疑。在这里,我们触及了关于研究人员在政策过程中的角色的更深入的讨论(Schut et al. 2011)一个)以及政策过程中研究和利益相关者之间任务和责任的划分(例如,Jasanoff 1990, Hoppe 2005, Schut et al. 2013)。与Kok和Veldkamp (2011b,我们认为,在尺度和水平的包含和排除过程,以及量表概念的其他(实际)应用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结论

我们探索了作为面向行动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一部分,事前尺度动态分析如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尺度和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如何影响政策过程中的解决空间。基于我们的研究结果,我们得出结论:事前尺度动态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有效地将不同尺度和水平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挑战转化为机遇:(1)意识到规模和水平之间的这些互动,以及它们对政策的影响;(2)识别规模和水平的匹配和不匹配,并发展适应能力来应对它们;(3)识别关键利益相关者群体及其与规模和水平相关的利益,这可以为利益相关者的协作学习提供基础。因此,事前尺度动态分析可以有助于制定对尺度更敏感的政策。

在行动导向研究中,尺度和水平的包含和排除过程是尺度动力学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保持了研究的灵活性,使研究人员能够响应变化的政策背景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另一方面,这种选择影响了研究创造的意识类型、确定的匹配和不匹配类型,以及利益相关者群体参与探索和设计政策解决方案的感知适宜性。如何在行动研究的背景下合法化这样的选择是复杂的,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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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该研究为荷兰经济事务部资助的生态系统、景观、海洋和区域的可持续空间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做出了贡献。这项研究也是瓦赫宁根大学、荷兰研究中心和荷兰外交部联合资助的“竞争主张-竞争模式”项目的一部分。作者感谢同事们的宝贵贡献,特别是Kasper Kok,以及杂志的审稿人,他们提供了建设性的和非常准确的反馈,极大地提高了这篇论文的质量。特别感谢所有来自莫桑比克的投资者、农民、推广工作者、研究人员、非政府组织代表和政策制定者,他们与我们合作,并为这项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数据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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